滕州法院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滕州法院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4-10-03 大众日报 08版
  □ 本报通讯员 韩丕芳
  本报记者 张环泽
  今年以来,滕州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难点,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为创新保驾护航
  建成鲁南地区重要的商贸流通中心、京沪廊道先进制造业基地,是山东省政府对滕州的发展定位,也是滕州未来的高质量发展目标。滕州法院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司法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激发原始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成果的结晶,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聚焦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优势产业,滕州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依法从严打击侵权、假冒等犯罪行为,在发挥刑事制裁、司法震慑作用的同时,注重刑事打击与民事赔偿的有序衔接,通过提高违法成本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常态化开展“一企一策”培育帮促,发现并收集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涉知识产权方面的盲点、难点问题,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司法服务,指导企业成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4项、发明专利1项,更好保护企业创新创造。
为发展营造优质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之举。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就必须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稳预期、提信心。
  滕州法院切实发挥执行职能作用,落实涉企执行案件“第一时间沟通”“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发放”等措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开展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执行活动,加大对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的执行力度,2024年以来,共追回拖欠账款8170万元。
  “非常感谢李法官,解决了困扰我们这么久的问题,钱到位了,我们就能扩大规模,研发新产品了。”一走进法官办公室,山东某秸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立即将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债务行为的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审慎运用执行措施,通过执行和解、“预拘留”“预罚款”、信用修复等柔性措施,为危困企业松绑助力,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统筹推进交叉执行,圆满完成了山东风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腾退工作,为招商引资和优质企业顺利进驻扫清障碍。
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2月,省政府在关于滕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中明确提到,要优化农业空间结构,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强粮食和农业产品供给能力。在今年滕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专门提出要聚焦产业振兴“重中之重”,放大品牌效应,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
  “滕州马铃薯”作为滕州的地理标志产品,近年来,随着“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活动的推广,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滕州法院聚焦农文旅融合发展新形势,研究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为辖区特色农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链条、精准化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推动源头纠纷预防作用,定期梳理涉农案件在行业管理、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风险,引导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使用、保护等各环节规范、有序运行。设立“法官工作站”,开展巡回审判,进村入户普法宣传,为涉农企业经营、农户生产提供精准、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以法护“新”,以“质”促行。滕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艳真表示,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空气一样不可缺少,滕州法院将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做深做实司法保护、做优做细司法服务,着力为企业打造放心投资、专心创新、安心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