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将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时超
2020-05-15 15:59:31     经济导报

15日获悉,为优化营商环境,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提出:优化整合市、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职能,同步整合本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职能,实现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实现“一次办好”“零跑腿”。

意见强调,严格落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免费管理政策,切实杜绝档案收费、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和基于档案的延伸服务收费项目。

意见要求,畅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转和利用。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凭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新单位接收证明,申请转递档案。存档人员身份,不因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不同发生改变。流动人员退休后,其人事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保管。

意见还鼓励市级实行实体档案集约化管理。有条件的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设立大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房,将所辖县(市、区)管理的实体档案实行统一集约管理,建设一批专业化、高标准档案库房,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建设电子档案数据库,逐步形成实体档案管理中心化、窗口服务多点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