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再审《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大众日报记者 赵君

2020-03-23 16:20:13 发布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3月23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将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对《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进行再次审议。

2019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对《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通过多种形式征求了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了立法调研和专家论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集中修改。

一是坚持政府兜底与多元供给相结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投入,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注重统筹发展,协调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完善市场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二是坚持扶持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提高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供应、资金保障、人才培养、税费优惠等各项政策,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指导养老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改善服务质量,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努力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一方面推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规范新建城镇居住区和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按照规定建设或者以多种形式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另一方面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建立城乡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君 报道)

责任编辑: 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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