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立、快审、快结!山东166个“速裁庭”帮助4118名农民工拿回工资

大众日报记者 张春晓

2020-11-13 15:34:35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本来以为过程会很长,没想到前后只用了19天,就帮我们拿回了拖欠的工资,真是太感谢了!”前段时间,因为被一家企业拖欠了40多万元工资,20多名农民工到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大厅申请仲裁。容缺受理、当天立案,指定1名专业律师无偿援助,第二天给企业送达立案文书,中间多次调解沟通……最终,只用了19天,双方达成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得到农民工的一致称赞。

程序多、时间长,是制约农民工维权的一大堵点。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为农民工提供优质的维权服务,山东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以下简称速裁庭),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畅通受理渠道,实现案件“快立”

仲裁作为准司法程序,通常争议立案需要五个工作日。速裁庭实行特事特办,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有案必立,申请材料齐备的,当场立案;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容缺受理,第一时间予以立案。仲裁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高、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速裁庭允许采用口述方式申请,确保有案必立。同时,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速裁台账,对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案件,仲裁院负责人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确保案件及时妥善解决。此外,各级仲裁院普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司法行政或工会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窗口,提供法律政策咨询,代理仲裁,打通农民工维权“最后一公里”。

优化办案流程,实现案件“快审”

速裁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全程优先处理,对案件科学分类、繁简分流。对简易程序的案件,尽可能与单位协商缩短或者取消答辩期,根据案件情况灵活确定举证期限,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仲裁文书,让农民工“少跑腿”。而且,速裁庭积极适用要素式办案方式处理案件,通过庭前引导确定争议要素,围绕争议要素缩短庭审时长、缩减审理时限。

发挥制度优势,实现案件“快结”

对符合简易程序处理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速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立案后30日内审结。对符合终局裁决条件的争议案件一律适用终局裁决;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复杂争议案件合法拆分,对所涉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部分依法适用终局裁决。积极适用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当庭裁决等,实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速案结事了。

截至目前,全省市县二级仲裁院共设立速裁庭166个,实现“全覆盖”,立案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3568件,涉及农民工4325人,审结争议3396件,涉及农民工4118人,审结争议涉案金额达4495.55万元,有效发挥了仲裁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为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和法治社会贡献积极力量。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春晓 实习生 王萌 报道)

责任编辑: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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