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亭丨“历史有阳”不得入剧院?这类“后遗症”如何破解

大众日报记者 赵丰

2022-07-13 10:29:14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赵丰

近日,广东佛山大剧院因规定不得入场的人员中包括“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引发广泛关注。之前,一篇关于新冠阳性感染者求职艰难的文章引发关注,当事人阿芬(化名)因感染过新冠求职受阻,只得躲在火车站卫生间。

随后,佛山大剧院正式在官方微博中道歉,并将禁止入场人员调整为“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已治愈的确诊病例”。在多方帮助下,目前阿芬已顺利找到工作。针对部分新冠肺炎康复者在求职时屡屡碰壁的情况,7月11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作出回应,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社会各界应该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不能给他们贴标签,不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设槛,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

阳性感染者被感染无疑是不幸的,他们原本是新冠病毒的直接受害者,按照相关防疫政策接受规范治疗,已经为疫情防控作出了贡献。他们中有些还自觉捐献血浆用于重症患者的救治,为抗击疫情出力。

类似的社会歧视仍间或出现,这源于某些单位对阳性感染者“复阳”的担心。早在2020年,国家卫健委就已经明确表示出院的患者不会感染他人。近期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细化了“复阳”患者的管理标准——无论有无呼吸道症状,当核酸检测Ct值≥35时,无需管理和划定密接者。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焦雅辉明确指出,基于国内对于复阳患者的研究、流调资料显示,复阳的这些患者没有再造成疫情的传播和传染。对于新冠患者的康复认定与重返社会,本身就有严格的指标和科学的方案标准。

早在疫情之初,最高法院等就出台专门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人社部也明文要求不得对疫情相关人员在招聘求职中采取歧视性的做法,对于员工患有新冠肺炎已治愈、符合返岗条件并要求返岗上班的,企业不得予以拒绝。各地劳动监察、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劳动保障。对各类歧视新冠康复者就业的行为,严肃查处、以案释法。

对于一些明显又过分的歧视,我们或可以诉诸法律求得支持,但如果这种歧视隐形了、变形了呢?“当鉴别力衰弱时,偏见就会占上风”。提升整个社会对感染康复更科学、更理性的认知,非常重要。这就需要强化新冠知识的科普宣传,及时澄清谬误,消除用人单位、招工者对新冠康复患者的误解与偏见。

同时,应做到对患者信息的严格保护。有关人士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缩短显示的时间段,并明确规定这类信息是隐私,不容窥探,从源头上减小歧视可能性。

责任编辑: 蔡继钗     签审: 刘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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