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额1.15亿元!山东首次奖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
记者
2020-01-02 17:47:49 发布来源:经济导报
山东省财政近日下达资金1.15亿元,首次对省内实施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给予补助、奖励支持。
补助标准为:“按照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上年国拨经费实际到账额的15%对承担单位给予经费资助,单个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此次共补助项目299项。
奖励标准为:“按照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上年国拨经费实际到账额核算承担单位奖励金额,牵头单位按5%、参与单位按3%的比例分别核算、分别奖励,单个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同一承担单位合计奖励金额不超过400万元”,此次共奖励项目303项。
责任编辑: 闫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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