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地通报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大众日报记者 魏然

2022-04-28 14:33:01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济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我市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国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等问题。2020年6月至11月,杨国锋负责学院某基建项目期间,先后2次收受投标方所送礼品,并接受该投标方宴请。2021年12月,杨国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曲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孔祥龙“私车公养”、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10月至11月,孔祥龙先后3次安排驾驶员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花费970元,经其审批后在单位报销。2022年1月18日,孔祥龙安排驾驶员使用公车为其办理个人事务。2022年4月,孔祥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泗水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开发事务中心房产测绘事务科科长翟自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1年9月16日,翟自强收受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所送礼金1000元。2021年11月,翟自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汶上县民泰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林英波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公函接待问题。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汶上县民泰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无公函接待外单位考察、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人员,累计支付接待费用3.9万余元。2021年12月,林英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梁山县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科长耿庆军借公务之机带家人旅游等问题。2021年6月20日,耿庆军被抽调参与工作督导期间,借对微山岛镇督导检查之机,携带家人乘坐公务用车免费进入微山岛景区参观游玩。耿庆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耿庆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纠治“四风”一刻也不能停歇。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通纠治,针对存在的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持续扎紧制度的“笼子”。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小节做起,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之弦,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改进作风、抵制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坚决查处作风简单粗暴漠视群众利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三类“四风”突出问题,以及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吃喝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为全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淄博市张店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张店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1.张店区马尚街道大套村党支部原书记姜佩信等人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2017年2月,时任大套村党支部书记姜佩信、村委会主任刘福昌及其妻子接受大套村旧村改造承建方邀请,到四川旅游5天。2021年5月,姜佩信、刘福昌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平中队原中队长陈志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中秋节前、2016年至2017年春节前及中秋节前、2018年春节前,陈志强多次收受企业礼品。2021年9月,陈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原张店区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克清违规处置购置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4月,原张店区粮食局未经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出售其下属事业单位原张店区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的旧公务用车,并新购公务用车1辆。王克清时任张店区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公务用车工作,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4月,王克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有的违规接受旅游安排,有的违规收受礼品,有的违规处置购置公务用车,均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暴露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之下不知敬畏、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固树立纪法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从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手段,持续发力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等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枣庄市市中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近日,市中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年、2019年,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兴国先后收受请托人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钱款。冯兴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及涉嫌职务犯罪问题。2021年11月,冯兴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8年12月,光明路街道东垎塔埠村村委会委员、中垎塔埠自然村负责人李贞山接受某公司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李贞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李贞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绷紧廉洁之弦,系好防腐之扣,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从小事小节抓起,督促党员干部把廉洁自律要求内化为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筑牢思想和行动上的“钢盔铁甲”。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坚持挺纪在前,重点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违规公款购送酒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等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持“风”“腐”同查,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对“四风”问题循线深挖,不断铲除“四风”和“七个有之”勾连、与腐败交织的现象;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案释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续释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铁规矩、硬杠杠的强烈信号,不断增强震慑效应和社会效果,为推动市中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滨州无棣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近日,无棣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无棣县水湾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邢志勇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9月,邢志勇私自驾驶公务车从水湾镇人民政府外出,行至无棣县城区购买食品、办理私事。2022年2月,邢志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无棣县第二人民医院职工王爱民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1年8月,王爱民委托他人在医院职工微信群中发布邀请信息,摆设宴席庆祝女儿升学,违规收受礼金。2022年4月,王爱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无棣县马山子镇南瞿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炳祥违规送礼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李炳祥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另案处理)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李炳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9月,李炳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涉及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升学宴”、违规送礼等情形,都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三令五申、坚决禁止而又易发多发的违纪问题。上述党员干部受到严肃查处,再次释放了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重申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五一”将至,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政治定力,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四风”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省自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为推动“强优富美”新无棣大发展、打造鲁北港产城融合新高地提供坚强保障。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魏然 报道)

责任编辑: 张晨     签审: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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