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行高速|发生事故后,这个司机的操作万万不可取

大众日报记者 吴永功

2020-06-29 20:12:35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6月28日13时40分许,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诸城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货车停在青兰高速公路青岛方向119公里左侧车道内,疑似发生事故。民警立即开展现场防护,并在护栏外找到驾驶员闵某。

闵某称,车是因为爆胎导致失控撞向护栏。民警对现场勘察时发现,闵某并没有按照规定摆放三角警示标志牌,而是从路边找来树枝放在自己车后,并搬了几块石头压在树枝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且事故发生近半个小时,闵某也没有报警。民警指出了驾驶员闵某存在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山东高速交警提醒,开车上路行驶前,要仔细检查车况,不开“病车”上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要按照法律规定做好安全防护,立即报警,保护自身及其他车辆的安全。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吴永功 通讯员 于飞 报道)

责任编辑: 鞠杰    

评论:
提交评论

备案号 鲁ICP备1101178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37120180020

Dazhong News Group(Da Zhong Daily)    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31-8519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