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古代异地为官制度缺了点啥

2020-05-29 10:01:00 发布来源:今参考推荐

清朝末年,美国传教士明恩溥来华生活近五十年,对中国乡土社会有足够的了解。在他的著作《中国乡村生活》中,一个悲剧故事道尽了异地为官制度之下的官场丑态。

明恩溥所居地附近有一户显赫人家,家中权势最高的人官至阁老或大学士。当地县令不太会曲意逢迎,又在一些事上惹到了这位阁老的儿子,被他一封家书告到了京城父亲那里。不久后,县令接到一纸调令,前往四川某县任职。异地任职、不定期调动,对于清朝官员来说是常事,可这次调动几乎要跨越整个中国,沿途花费巨大,麻烦甚多。他刚任新职不久,又接到升迁云南的任命。这又是一次耗时费神的艰苦行程。谁知刚到云南,又被通知升任关外某地的道台……直到此时,这位县令才明白自己遭受了多么恶毒的报复。他无法忍受行程中所染疾病的折磨与难以承受的路途开销,无奈之下只好吞金自杀,永远避开了进一步的“升迁”和无休无止的磨难。

像故事中县令这样为了避免权贵打击报复,主动结束“仕宦生涯”的大概不多。但“为功名走遍天涯路”却是古代官员仕宦生涯的真实写照,从他们步入仕途起,基本就注定了要离开故土,在不同地方之间辗转奔波,宦游之间难免生出飘零感。苏轼也曾感叹“此生飘荡何时歇?家在西南,常作东南别。”

仕宦的奔波,主要因为一项异地为官的制度。作为回避制度的核心,异地为官从不成文到草创,再到严格执行,绵亘千年,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回避的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东汉“三互法”成型时,属地任职还称得上是主流。到了清朝康熙年间,已经开始要求原籍与就任地点五百里之内的“均行回避”。可见历代统治者十分认同这项制度,并不断进行修修补补,日趋严格。

这其实很好理解。古代官员异地任职的目的,是通过某种限制减少公权力行使中的利益冲突,并让地方官员跳离人情网而全心全意地效忠朝廷、贯彻朝廷的政策。另外,与西方甚少采用“地域回避”不同,中国传统社会向来有着乡土情结。在统治者看来,这样的情结除了会影响吏治,甚至还可能因“州郡相党,人情比周”,影响到中央与地方的博弈。考虑到统治者加强对地方控制、集中权力的私心,异地为官制度能长久地实行下去也就不奇怪了。

无论是异地为官制度的制定者还是拥护者,主观出发点都是为了减少地缘人情羁绊、遏制贪污腐败、避免地方势力坐大。但回顾整个古代官场,异地为官的优点并未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显现,不仅无法摆脱贪污腐败、结党营私等痼疾,反而还滋生了更多统治者不想看到的现象,诸如行政效率低下、官员无心勤政等。

鉴于此,异地为官制度从诞生那天开始就伴随着争议。随着清末地方自治理念开始兴起,谭嗣同曾提出,这样的制度使得地方官视“民如驿卒”,而当地百姓又视“官如路人”,谁也不把谁放在眼里,又怎能利于地方治理呢?而本地人任职却好处多多,关于这一点,曾任曾国藩幕僚的杨象济认为,“既为本地之人,则必休戚相关,不敢为暴虐奸邪之事”。

但为官的复杂性,又岂是籍贯这一点能囊括?古代异地为官的逻辑并非牢不可破,本地为官并非绝对良策。没有其他相应制度的匹配与保障,一切都无从谈起。

(邓苗苗/《廉政瞭望》)

责任编辑: 陈衍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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