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堂】许静:健康传播是构建公卫体系重要一环

2020-08-02 10:05:00 发布来源:今参考推荐

面向大众的健康信息传播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让我们深切认识到信息就是力量,它可以是建设性的,也可以是破坏性的,必须严肃对待。

突发事件引发心理焦虑和信息需求

突发事件的典型特征就是不确定性,包括事件发生的不确定以及发展的不确定,必然引发心理焦虑和信息需求。

可以说,抗击疫情的战役从一开始就是在两条战线上同时展开的,一是针对传染性疾病本身的疫情防控,二是针对相关信息传播有可能造成的信息疫情的防控。

信息疫情,最早是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提出的。当时,比疫情扩散更快的是谣言和恐慌。一些地方发生的抢购板蓝根和白醋的情形,令人记忆犹新。又如,今年1月20日,钟南山宣布武汉出现“人传人”,之后一篇“北大专家谈病毒防护:戴N95口罩不能超过4小时”的报道在网上疯传,口罩脱销,致使众多科学家呼吁不要和医护人员抢口罩。

某种程度上,对信息疫情的防控难度甚至超过对病毒疫情的防控。

健康信息的传播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疫情期间,很多人有通过网络求医问诊和检索相关信息的经历,网络上虽然有大量的相关信息,但权威性和公信力都不太足,我们依然缺乏能让老百姓相信和依赖的健康信息发布平台,来满足人民群众对真正权威、全面、及时、准确的健康信息的强劲需求。

健康信息的传播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自媒体内容生产的便利性,既带动了医务工作者注重社会效益的健康科普,也吸引了大量以牟利为目的的伪健康信息的生产和传播,造成了众声喧哗、鱼龙混杂的网络健康传播乱象,急需进行整体性治理。

中国的卫生信息化建设20世纪80年代起步,2003年“非典”之后引起高度重视,制定了《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草案)》,建设包括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在内的四大系统。2009年新医改政策发布,卫生信息化进入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和协同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第三阶段。201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的目标。在这样快速的发展中,相信一个由专业人士提供权威知识、方便百姓检索利用、统一整体的公益性健康信息平台,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出现。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应重视整体健康和整体性治理

面对这样一场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只靠医务工作者,而没有全社会的广泛动员和人民群众的尽力配合,也不可能迅速有效地控制疫情。这就需要整体性治理机制。

整体性治理主要有三点:一是整体价值导向的文化理念,强调公共部门内部的凝聚性文化,重视适应、灵活性和结果;二是超越部门分工的组织结构,强调用整合化的组织形式回应公共问题的和公共服务复杂性和内在关联性,等级式和协商式都是可能的选择;三是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强调伙伴关系式的沟通方式和工作方式。

回顾这次抗疫斗争,“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成为凝聚一切力量的整体价值观。党中央的统一指挥,从中央到地方的跨部门协同,迅速开展的全社会动员,超常规的社会隔离和灵活、人性化的社会管控措施构建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防控体系,充分的科技支撑,以及依法及时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制度等,都充分体现了整体性治理的政府管理效力。

就疫情中的健康信息传播来看,政府信息发布是重点。在这次疫情中,政府信息发布经历了又一次重大转变,即从回应型向整体性治理的转变——除了依法、及时、公开、透明的疫情信息发布外,还有在联防联控机制下的分级分层新闻发布制度和多平台多渠道的信息传播制度。

除政府新闻发布和传播外,全国各地专业的新闻媒体,大量的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利用社会化媒体,自觉进行应急科普,从而更充分地体现了健康传播的广泛性和整体性效果。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许静/《人民日报海外版》/熊建采写)

责任编辑: 陈衍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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