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鉴】分手后网上爆料,当心触碰法律红线

大众日报记者 ​《今参考》推荐

2020-12-14 10:00:02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古人分手时,常常以诗铭志,如“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而在互联网社交媒体高速发展的今天,很多原本是“同林鸟”的夫妻、情侣,分手后却在网络上开启骂战。这种“互撕”行为虽然能逞一时口舌之快,却极有可能触碰法律红线,落入侵权范畴。

在近期发生的一起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的纠纷中,小张和小王原本是恋人关系,后因相处不愉快而分手。没过多久,小张就将前男友小王的真实姓名、样貌以及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发布到微博上,并且直接@小王的微博,甚至捏造、散布其嫖娼的不实信息来诋毁对方,给小王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而小王在发现了小张的这些行为后,起初并未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而是通过在网络上发布声明解释,却并未起到平息作用,反而引起不少网友围观。

其实,夫妻、恋人离婚、分手后因在网络上“互撕”“对骂”而产生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并不少,这类案件的侵权人多是知名博主,拥有大量粉丝,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往往传播广泛;而且,侵权人涉及对权利人名誉权、隐私权的交叉侵犯,侵犯名誉权的大多表现为用侮辱的语言评价前任,编造、诽谤前任私生活混乱、作风不检点,而侵犯隐私权的多为在网络中公布前任工作单位、住址、相貌、身体私密部位等信息。

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此举会严重影响到权利人的工作生活,并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加大了对人格权的保护力度,契合新时代的司法需求。民法典还规定,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份真挚美好的爱情往往需要双方认真地投入与经营,如果相恋双方因为各种矛盾无法牵手走到最后,也希望当事者在面对纠纷和矛盾时能通过积极沟通与合法的交流加以解决。分手后对前任和逝去的感情作出适度评价是一种自我情感的表达,切不可恣意对骂,触碰法律红线。无论是虚拟网络还是现实社会,无论是曾经的亲密爱人还是如今的形同陌路,无论发布的内容是维权声明还是情绪宣泄,分手的恋人们都要严格恪守权利与义务的边界,正确处理恋爱分手事宜,所言所行切不可超过合理限度,以免造成对他人名誉、隐私等权益的侵犯,为自己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 王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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