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周刊丨尹西明 陈劲: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大众日报记者 张浩 崔凯铭

2023-05-23 08:00:0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强调,要“推动形成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并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战略性资源支撑,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这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重要地位。新征程上,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肩负着新的责任使命。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企业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石性微观主体,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构成主体。相比高校、政府、社会大众等创新主体,企业具有离市场最近,对市场需求反应最灵敏、场景痛点把握最全面,适应市场需求进行创新的愿望最强烈,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机制最灵活等突出优势。企业是产业体系核心构成单元和国家创新体系核心主体,强化其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调要提高大中型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对建设“科技强国”作出系统性战略部署,提出要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并指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强化,企业创新活力不断激发。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创新环境日益完善,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日益增强,创新主导的内生动力、能力和作用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特别是创新领军企业已经有能力与高校院所一起,参与科技强国顶层设计和重大决策,发挥科技创新出题人、答题人和阅卷人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企业有意愿和能力成为科技创新决策、重大创新场景构建、基础研究投入、人才引育、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在这一重要的历史背景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到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体现了党中央基于对科技创新规律趋势的准确研判,是面向新形势作出的重大部署。

新征程上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

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举措。要聚焦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力度,积极鼓励、有效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创新,推动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重大原创技术突破中发挥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和科技领军企业的主导地位,成为新征程上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

当前,在全球政治经济环境不确定性日益加剧、产业链供应链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和极端风险叠加的背景下,我们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企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企业投入基础研究不足,自立自强的能力和责任担当不够,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基础不牢、底气不足、活力不高、生态不优。山东是经济大省,也是科技大省。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山东省企业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9.2%,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仍然存在着科技领军企业作用发挥不够、产业龙头企业偏少、创新活力不足、企业应用基础研究薄弱、产业结构偏传统重化工业、企业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尚未形成等短板弱项,亟待突破。

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应当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从制度上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步伐,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多管齐下全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强化科技领军企业创新主导地位。要抓住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健全国企科技创新长效机制,筑牢高质量发展的顶梁柱。加快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激励其增强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加强自主研发,强化应用基础研究投入,支持其通过“链长制”和创新联合体等方式发挥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赋予领军企业负责人更多的资源调配权、产业联盟建设权、产业标准制定话语权。对领军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要关注产业整体竞争力,统筹兼顾企业自身领先发展和领航产业整体发展两大责任目标。加强党对企业重大决策的领导,推进领军企业创新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创新引领发展成效。

激发首创精神,支持“两家”发挥更大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需要尊重企业家,激发强化企业家精神与首创精神,培育适应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要求、企业自主创新发展新需求的战略科学家和战略型企业家(“两家”)。未来要给予战略科学家和战略型企业家在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立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决策方面更多的参与权,逐步形成科技领军和骨干型企业引领支撑高校、科研院所推进重大科技项目的新局面,全面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存在的产学研协作不畅、产业技术落后、科技成果转化难的症结。

激励企业成为基础研究的重要主体。研发投入尤其是应用基础研究投入不足,日益成为制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瓶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需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应用基础研究中的“出题者”“答题者”和“阅卷人”作用,加快全国重点实验室改革,支持在领军企业设立更多重大科技平台。加强对企业总部研究院等高层次研发机构的建设,对设立企业总部研究院、大力投入前瞻性、引领性和基础性研究的企业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健全普惠性科技金融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科技创新成本,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效能。进一步支持企业牵头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总部研究院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国家科研机构联合承担国家实验室平台建设,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未来产业研究院、颠覆性技术研究院等高层次、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企业主导的新型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企业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重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和现代产业链链长企业的主导性作用,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需求场景,以科技领军企业牵头主导、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打造高能级创新联合体和创新平台,最大程度释放新型举国体制整合党的领导、有为政府、有力主体、有效市场和人民参与的制度优势。以高能级创新联合体为抓手,深入推进有组织的科研,加快培育本地化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立健全企业主导的新型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打破多元主体协同低效、利益纷争、重复研究、成果难转化、收益分配激励不相容等制约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痛点,建构从源头创新到成果转化的贯通式“创新循环”。

支持企业成为人才“引育用留”主体。加强高校人才培养体系和企业人才使用体系的深度融合。以企业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真实场景、市场真实需求问题牵引,发挥企业在人才引进、培育资源支持、人才使用、留用和成长的场景优势,突破以高校主导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下校企衔接不畅、重知识传授轻实践能力培养等瓶颈。支持企业通过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等多种方式,以及学术导师+产业导师的“双师”制,推进产学研人才融通发展。进一步推动企业首席科学家等岗位,与战略科学家和战略型企业家相互补充促进,有效牵引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重视场景驱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挥超大规模市场具有丰富应用场景和放大创新收益的优势,吸引和激励企业参与国家发展与安全重大场景的任务设计和创新公地建设。通过重大场景驱动和产业政策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在场景驱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向产业链开放创新资源,构建支撑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产业平台。进一步激励专精特新企业和中小企业发挥在细分领域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方面的独特优势,以战略敏捷性和创新活力参与到领军企业的创新链和供应链中,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大中小企业深度融通创新的新型产业生态,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和韧性发展。

支持领军企业牵头培育产业数字化动态能力。数字经济成为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最主要的技术经济范式。就山东而言,山东近年来通过一系列数字赋能举措,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累计培育海尔卡奥斯等4个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已跻身全国第一梯队,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塑造起新引擎新动能。未来要瞄准产业数字化深度转型的普遍性痛点难点,支持企业牵头和参与数字经济重大场景建设,加快实施工业企业数字赋能、工业互联网突破和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支持海尔卡奥斯等领军企业牵头建设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浪潮云洲等企业牵头的数字产业化平台,强化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和相关标准体系,培育产业数字化动态能力,以数字技术创新突破、应用拓展和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赋能山东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步伐。推动形成数字驱动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与数字创新生态,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效能,助力开辟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新赛道新领域,培育新动能新优势。

(作者:尹西明 陈劲,分别系北京理工大学特别副研究员,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融合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 崔凯铭 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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