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前,济南全面推广使用“山东食链”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大众日报记者 孙业文

2022-06-05 23:13:07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每位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美好生活,事关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安全稳定。日前,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6月30日前,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推广使用“山东食链”。

“山东食链”是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品生产单位、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特食生产销售单位,使用“山东食链”记录食品信息、连通上下游环节,有助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快捷高效进行追溯管理,实现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山东食链”的设计秉持了“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最大程度减少用户数据录入,力求达到“好用、实用、管用”。

2022年6月30日前,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将全部在“山东食链”中完成用户注册激活。电脑用户可通过360、QQ、谷歌等浏览器登录“山东食链”网站(https://sdsl.amr.shandong.gov.cn/login)完成用户注册。手机用户可在微信小程序、爱山东APP、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山东食链”完成用户注册。7月1日起,蔬菜、水果、水产品、粮食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0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3类餐饮单位,全部上链使用“山东食链”上传食品信息,先行实现信息化全程追溯。

“山东食链”推广应用,是落实“四个最严”的具体举措,是建设“食安山东”的一项重要治本之策。建立全链条追溯体系,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必选项,也是必答题。“山东食链”的推广应用,可以使全链条各方责任更加明晰,问题产品得到精准定位,风险隐患可以快速化解,群防群控格局加快形成,从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把食品的追溯体系建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按照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业文 通讯员 胡艺萌 报道)

责任编辑: 王菁华 李忠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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