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济南中院适用独任制审理并判决一起委托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案件

大众日报记者 晁明春

2020-02-21 09:55:12 发布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2月1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对一起委托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作出判决,此案是济南中院首例适用独任制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5日启动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其中,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在二审程序中采取独任制审理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案件,是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一改革,有助于实现二审程序繁简分流、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对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将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

济南中院民二庭作为济南中院独任制审理改革试点的牵头单位,在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试点办法,研究独任制适用具体情形、审理方式、独任制与合议制转换适用机制的基础上,积极适用独任制审理案件。目前已经适用独任制审理的二审案件共29件,其中已判决1件,另28件正在审理中。(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晁明春  报道)

责任编辑: 晁明春     签审: 李忠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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