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区发生2例及以上病例,将划为疫点,严格封锁

2020-02-07 21:50:35 发布来源:齐鲁晚报

2月7日下午3:00,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疫情防控专家、医疗救治专家介绍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所长寇增强说,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关防控方案的要求,各地在发现疫情后应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划定为疫点,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I级应急响应有关规定,由当地组织进行评估后,确定隔离的区域和场所,对划定为疫点或疫区的社区(村居),严格实行封锁、限制人员进出和聚集等措施。

目前在疫情处置中一般是将发生2例及以上病例的社区(村居)划为疫点,有的地区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评估后对周边区域采取同样防控措施。

因此,一旦我们的社区(村居)、居民楼因疫情防控需要进行了封闭,请大家一定按要求配合做好留观、居家隔离等工作,当地街道、社区(村居)会负责大家日常生活保障。

目前,大家对防控工作都非常理解配合,为了我们身体健康,为了早日战胜疫情,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袭燕介绍,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月6日,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已下发通告,规定截至今日18时前,尚未登记报告的高危重点人员必须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登记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对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从重从快追究法律责任。

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日,潍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张某某刻意隐瞒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68名医务工作者、49名其他人员被隔离观察,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张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青岛、枣庄、济宁、泰安等地也发生了类似案件,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重大现实危险。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严惩相关违法犯罪,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省公安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部门于2月6日发布通告,严明相关法律责任并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

《通告》明确指出,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以及拒绝执行其他防控措施,故意或过失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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