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协委员宋敏:建议以法治引领青岛城市更新

大众日报记者 薄克国

2022-04-14 16:33:29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4月14日,青岛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开幕,出席会议的政协委员们围绕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为奋力谱写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2年起,青岛将全面开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围绕八大领域攻坚任务,实施一批重点片区的城市更新改造,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助力城市宜业宜居品质跃能升级。

青岛市政协委员、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民进青岛市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宋敏认为,城市更新涉及面广、利益复杂,必须以法治为引领。

她建议如下:

一、推进城市更新制度创新

在国土层面,要适应城市更新的土地细分、合并以及出让制度;在规划层面,需适于城市更新的开发赋权、许可以及审查制度;在建设层面,应适应城市更新的行为界定、规范以及监管制度。在程序层面,以“正当程序”为基础,具体法律程序为运行支撑,确保城市更新程序正义。具体而言,确定“城市更新区域划定程序”和“更新实施程序”,包括梳理从中长期规划到区域策划到落实更新项目的流程,公开明确至少包括更新规划、区域划定、策划方案审批、控规调整、实施方案审核表决公示情况在内的必要程序;完善公共利益的认定、审查和纠偏机制,妥善告知权利人相关程序和异议权利以及相关法律途径,应对城市更新过程中的权利变换问题以及不当建筑物的强制拆除问题。

二、完善城市更新多元参与机制

各地城镇化的历史状况、水平和推进力度有所差异,不同主体的多元参与有助于在城镇化的整体布局下充分发挥城市更新的多元路径。彻底改变城市更新绝大多数决策 “事后”告知公众的工作方式,畅通不同意见表达的法定公开渠道,完善“事前”公示制度,对规划建设项目在报批前进行公示,引入社区规划师制度和律师等专业中介机构,兼顾沟通协调和专业指导的职能角色,进而从合作方式、计划编制、程序决策、项目设计以及管理等方面,构建社会组织、更新区域的居民、更新实施主体等各方力量参与的多元化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和研判群众的建议和反对意见,化解群众的疑虑和纠纷。建立有关部门、人大政协、义务监督员和群众的多方监督机制;对于城市更新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不按规划执行等行为,建立公开、透明、公信力强的申诉举报监督机制。做到既维护个人合法利益,又最大限度促进公共利益。

三、适时制定《青岛市城市更新条例》

城市更新是城市法治新形态,属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中的核心法治领域范围之内,应当采用一种全法律领域协调和配合的法治路径:从立法上加以明确和重视,在执法上严格贯彻落实,将政府执法权力与城市社会经验相结合,形成有法可依的有机治理模式。目前,上海、深圳、辽宁、北京等以地方性法规的层级立法。青岛在广泛扎实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将《青岛城市更新条例》纳入立法计划,以地方性法规模式规制城市更新和建设,突出青岛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将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与城市规划设计、改善生态环境和保障生活需求相结合,明确城市更新的界定、范围、规划原则、实施主体、资金筹集与使用,市民利益协调与补偿机制,公共利益保护,历史风貌保护,争议解决、执法与处罚等。尽快出台已经于2020年进行征求意见的《青岛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薄克国 报道)

责任编辑: 王菁华 李忠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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