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年培育30条省级示范步行街,客流量和营业额增长20%以上

2020-07-04 16:03:38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将实施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行动计划,利用3年左右时间,全省每县(市、区)建设培育不少于1条步行街或特色商业街,每市重点打造2-3条市级示范步行街,全省培育30条左右省级示范步行街,争取4条达到国家级示范步行街标准。同时,在不具备人车分流条件的特色商业街中,全省重点培育50条左右省级示范特色商业街。到2022年底,省级示范步行街和省级示范特色商业街客流量和营业额累计增长20%以上。

根据《山东省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行动计划》,山东将加强规划布局。围绕街区环境打造、业态布局调整、交通网络优化、夜间景观亮化等制定若干配套方案,形成“1+N”步行街改造提升规划体系。改造提升要因地制宜,不搞大拆大建,防止拆旧建新。

完善交通设施。改造提升优化街区内步行道路,营造安全舒适的步行空间。构建便捷通畅公共交通系统,合理布局街区周边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点、地下停车场,与街区步行系统有机衔接。适应夜经济发展,适当延长街区周边公交运营时间。

实施街区绿化、亮化、美化“三化”改造,开展地面立面、店招牌匾、户外广告等整治,塑造有历史记忆、地方特色和文化传承的街区景观。

引入各种特色业态,发展夜间消费、体验消费、离境退税,满足个性化、国际化消费需求。传统商业街区,引进布局博物馆、艺术体验、文化创意等业态;历史文化街区,布局体验式、互动式新兴商业业态。制定街区业态准入和退出标准,明确引导业态调整正、负面清单,推动步行街向特色化、品质化、多元化发展。

发挥步行街品牌集聚优势,推进名品、名店、名街联动,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连锁品牌,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引进首发新品。引导当地特色品牌和老字号品牌进驻,打造老字号、非遗技艺和民俗传统产品集聚区。

鼓励对步行街户外空间进行统筹规划和综合利用,结合发展“小店经济”,适度增加商品外摆,活跃街区商业氛围。鼓励在步行街开设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时尚购物、24小时便利店、24小时阅读和“深夜食堂”特色餐饮等夜经济消费空间,打造商文旅消费集聚区。

打造智慧街区,加快5G网络部署,实现街区无线网络全覆盖。通过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完善精准导购、积分促销、移动支付、停车出行等智能服务。

探索“政府、企业、协会”三位一体、有机融合的步行街管理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明确相关机构或组织对步行街进行专业化管理,适度下放管理权限,赋予街区更大自主权,实现“街内事街内办”。

据悉,符合条件的步行街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将被列入省级重点项目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对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贷款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引进国际知名品牌首店等。鼓励各地统筹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等多种形式,解决步行街道路建设、停车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融资需求。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依规定给予步行街商户用水、用电、用气适度补贴,鼓励商户延长营业时间。

据了解,2019年上半年,山东开始启动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确定了济南泉城路等12条步行街为全省首批改造提升试点。2019年12条街共吸引客流1.59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1%;实现营业额184.68亿元,增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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