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小微企业:免征"两税"政策延长至今年6月底!

2021-01-14 10:28:27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比较严峻,小微企业承受风险能力较弱,为更好帮扶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加快发展,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据了解,2020年,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市场主体2020年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下称“两税”),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免税力度,对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年中,出台了《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将免征“两税”政策延续至2020年年底。

政策执行口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税办理流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申报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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