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率先!今年起山东将对省属企业混改进行综合评价!

2021-01-27 16:48:21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经济导报记者从27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为健全完善以“混”促“改”,山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从2021年开始,对混改企业推进改革、转换机制、提高发展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检验混改成效,找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真正实现以“混”促“改”,发挥“国有体制、民营机制”的优势。

据了解,2020年全年有248户企业完成混改或实施二次混改,吸引各类资本269.51亿元,混改户数占比达到68.9%。但是,省属企业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同层面的问题,有的对混改认识不深,理解不透,存在为“混”而“混”的现象;有的实现了形式上的“混”,而未推进实质性、深层次的“改”;有的实现了“混”和“改”,但“改”的效果没有达到预期。

从2021年起,山东将每两年开展一次后评价工作。每次选取20户混改企业作为样本。其中,完成混改2-3年的选取5家,占25%;3-5年的选取10家,占50%;5年以上的选取5家,占25%。在样本选取时,会兼顾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资产规模、所处行业、管理层级、混改方式等。

后评价内容包括两个维度,即混改效果评价和投资者评价,其中混改效果评价,包含5个方面,既有财务方面的,还有经营、技术、人才、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这些指标能定性的定性,能定量的定量。对于投资者评价,就是让引入的投资者对混改效果进行评价,重点包含4个方面,即投资者作用发挥、股东沟通渠道、信息披露机制、投资回报情况等。

上述两个维度,九个方面的内容,有人形象的比喻为“5+4”后评价模型。

评价过程中,将采取前后对比法和行业对标法对企业进行评价。前后对比法,就是对比目标企业混改前与混改后的经营管理事项、经营效益指标等方面,分析差异原因,评价差异影响。行业对标法,对具备行业对标条件的,选取对标公司相关指标,评价企业混改前后经营绩效、运营管理能力或市场竞争力等情况。

后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审议反馈等4个环节或程序。评价开始前,将制定工作方案、选取评价样本、选聘咨询机构,并通知评价样本所在省属企业做好准备工作。评价时,咨询机构到目标企业进行现场调研,通过查阅资料、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发放调查问卷、数据分析等,详细了解目标企业混改情况。之后,形成20户目标企业的分析报告和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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