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保监局扩大人身险销售“双录”范围,实施6环节5规范要求

2021-10-21 17:25:1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王雅洁

10月21日,经济导报记者最新获悉,山东银保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据了解,《通知》扩大了人身保险(下称“人身险”)销售行为“双录”适用主体和实施范围,明确录制内容、操作规范、质检要求、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旨在逐步实现人身险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的可回溯管理机制。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银保监局了解到,今年8月4日,山东银保监局印发《通知》,聚焦突出风险,扩大“双录”范围,将可回溯管理适用人群从60周岁以上的投保人拓宽至所有向自然人销售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险产品的“自保件”。明确“双录”实施主体为辖区所有人身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通知》明确“双录”要求。对销售过程中的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示投保提示书等6个关键环节规定具体录制内容,对录制设备、提示、文件制作、“双录”用语等5方面提出明确规范。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建立质检体系,对成交件视听资料按不低于60%比例进行质检,并应建立双录责任追究机制。

《通知》指出,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将制定适用本通知的“双录”基本用语示例,结合实际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提供支持。

《通知》对扩大人身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范围这一工作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按要求,自发文之日至2021年10月9日,为实施过渡期。2021年10月9日开始,为正式实施阶段

“开展辖区人身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工作是治理人身险销售误导的重要利器,是防范化解风险的有力举措,是人身险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辖区人身险公司和专业中介机构要以实施‘双录’为抓手,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数字化的新型营销员队伍,和内控严密、营运安全、客户导向的现代金融企业。”山东银保监局在近期召开的推进工作会议中强调,将以“双录”为手段,重点打击辖区“自保件”引发的虚假人力、虚增保费、退保黑产等问题,对人身险市场乱象进行源头治理。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按照山东银保监局的工作部署,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督,将“双录”工作推进与人身险乱象治理等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实施常态化检查、抽查和窗口指导,对发现的应录未录、“打擦边球”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双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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