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报废车,这也太任性了!
2021-02-23 10:16:33 发布来源:山东交警
众所周知
驾驶机动车必须得取得相应的驾驶证
可总有个别人
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还贸然开车上路
更有甚者
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2月21日早上,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半程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在金锣四路附近有一辆行驶的无牌货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半程中队执勤民警姜良栋立即带队前往违法车辆举报地点核查情况,并加强该路段的巡逻布控,当天11时许,执勤人员发现了嫌疑车辆,并对其进行了拦截。
民警对唐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唐某某阐明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危害性,并依法将报废车辆暂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不得不说,这名驾驶人也是胆大包天了
没有驾驶证就敢开车
还驾驶报废车
因为自己对交规的漠视
他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无证驾驶是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因其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无证驾驶报废车辆
等同于给道路安置了一个“流动炸弹”
一旦“引爆”,后果不堪设想
这不仅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负责
更对他人出行安全构成威胁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
不要心存侥幸
要遵守交法,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 卢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