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以袭警罪起诉案:男子非法改装车辆被查 持铁棍袭击民警

2021-03-04 16:07:28 发布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3月4日,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依法对持铁棍袭击执勤民警的被告人高某提起公诉。据悉,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袭警罪案件。

2021年3月2日上午,高某驾驶非法改装的三轮车途径杭州市下城区闸弄口127号时,被交警支队下城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处置民警将涉案三轮车依法扣押至朝晖路中队后,发现朝晖路绍兴路口西北角有同事正在处置其他非法改装非机动车案件,便前往协助。

高某心存不满,持三轮车上铁制撬棍尾随处置民警至朝晖路绍兴路口人行横道中间,一边口中呼喊:“打死你,我再去坐牢”,一边手持铁棍向民警头部挥去。民警感到身后异样,回头发现高某正持铁棍向自己头部袭来,于是抬手隔挡,铁棍击中民警左侧手臂。在击中民警手臂后,高某并未停手,再次挥棍向民警头部打去,民警侧身躲闪后,铁棍击打至其左大腿。随后,另一名执勤民警赶到现场,将高某实施控制并夺下铁棍。

3月3日,下城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建议公安机关在做好认罪认罚工作的基础上,对该案采用刑拘直诉程序。

3月4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长王晓光作为承办检察官全面阅卷,重点围绕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行为手段、危害结果等进行审查,并通过远程提审系统讯问犯罪嫌疑人,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高某对自己暴力袭警的行为深刻悔过,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经过严格审查,该院依法以涉嫌袭警罪对高某提起公诉,并提出了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

责任编辑: 戴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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