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特别措施”来了!这30项将在海南率先试点放开!

2021-04-08 15:44:48 发布来源:新华社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4月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特别措施》),包含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涉及药品准入、高端医美、航空航天等在内的30个《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事项将在海南率先试点放宽。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在同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特别措施》的“特别”之处体现在,是为海南自贸港建设量身打造的措施,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下一步,可能在其他的区域也研究制定放宽准入的特别措施。目前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研究。

五大领域迎来22条特别措施

徐善长介绍,《特别措施》的研究制定,聚焦海南自贸港的功能定位,将医疗、文化、教育、旅游等服务业作为重点,同时关注商业航天、种质资源、新能源等前瞻性战略性行业,推出了一批创新性强的政策举措,力求加快培育海南国际比较优势产业,健全完善海南现代产业体系,加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实施,为海南乃至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具体来看,《特别措施》共包含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

一是医疗领域,共7条,分别是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支持海南国产化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发展、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CRO)准入限制、支持海南高端医美产业发展、优化移植科学全领域准入和发展环境、设立海南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混改基金。

二是金融领域,共2条,分别是支持金融业在海南发展、开展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试点。

三是文化领域,共4条,分别是支持建设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鼓励文化演艺产业发展、鼓励网络游戏产业发展、放宽文物行业领域准入。

四是教育领域,共3条,分别是鼓励高校科研成果市场化落地海南、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国际学院、鼓励海南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五是其他领域,共6条,分别是优化海南商业航天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放宽民用航空业准入、放宽体育市场准入、放宽海南种业市场准入、支持海南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创新发展试点。

30个负面清单事项试点放宽

值得注意的是,《特别措施》紧密围绕《负面清单》研究制定。22条特别措施的推出,意味着30个《负面清单》所列事项将在海南试点放宽。

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蒋成华介绍,每一条特别措施,都将对应放宽负面清单相关事项的准入限制。例如,《特别措施》第3条“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针对的是《负面清单》第25项“未经许可或检验,不得从事药品的生产、销售或进出口”。也有一些措施对应着多个清单事项。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介绍,《特别措施》中的一些条目,对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全国率先破局相关领域改革,尤其具有突破性意义。

其中,在医疗领域中,加大药品市场准入支持的措施,鼓励已获得上市许可的创新药,由具备条件的海南医疗机构按照“随批随进”的原则直接使用,打通了创新药进入市场的最后一道门槛,既保障了海南患者及早用上创新药,也将进一步激励优秀药企加强研发。支持海南高端医美产业发展的措施,对医疗美容行业的机构设立审批、医生执业、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进口等各个准入环节作出全面优化,支持博鳌乐城进一步汇聚国际优质医美资源,加快培育高端医美产业集群,打造既国际领先又具有海南特色的高端医美产业链条。

其他领域中,优化商业航天市场准入环境的措施,全面创新商业航天准入和管理机制,着力打通国内商业航天企业在获取发射工位、开展发射申报、办理相关审批等环节面临的诸多限制,协同推动配套产业链发展,支持海南建设开放型、国际化的文昌国际航天城。

徐善长强调,《特别措施》不是简单放开负面清单上的准入事项,而是选定适合海南现阶段发展需要的目标领域,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以加快产业落地为导向,针对产业链各个环节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综合提出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准入环境、提供配套支持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力求打通制约行业发展的难点、堵点,形成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准入政策体系,推动政策举措切实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更多区域有望迎来《特别措施》

《特别措施》是进一步缩减全国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重要探索。蒋成华介绍,2018年以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先后发布三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事项由2018年版的151项缩减至2020年版的123项,市场准入限制持续放宽。

他同时指出,市场也呼唤着更加精准、更加完备、更加具有突破性的放宽准入政策路径。

作为首个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特别措施》统筹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了清晰的改革方案,其中实践证明效果良好且具备推广意义的,将按程序在全国清单中放开。

另外,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其中明确要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等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徐善长指出,下一步可能在其他的区域也研究制定放宽准入的特别措施。“目前我们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研究这项工作。”

他还透露,“《特别措施》不会太多,数量会非常有限,是少而精、优中选优。”(记者 汪子旭 王文博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 王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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