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山东有这些

2020-10-26 09:10:0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据最高法网站,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80个先进集体、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山东5位:

王晓艳(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

王鸿翔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

张磊(女)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尚秋君(女) 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

程海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

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山东4个: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指出,审判监督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对法律、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强化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坚持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作出新的更大成绩。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部门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对人民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审判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完善审判监督体系、创新审判监督机制、强化审判监督职能、提升审判监督质效,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监督工作,推进人民法院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王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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