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红玉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20-04-09 10:41:06 发布来源:济宁新闻网

4月8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任广德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在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后,会议听取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命济宁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职务的议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林红玉代理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决定林红玉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石光亮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林红玉代理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新任命的市政府代市长林红玉进行了宪法宣誓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孔凡萍,市法院院长冯爱冰,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政府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8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林红玉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石光亮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4月8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石光亮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林红玉代理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4月8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林红玉为济宁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责任编辑: 刘辉     签审: 李忠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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