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就诊住院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发布

2021-01-14 14:10:31 发布来源:桓台大众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在住院病区的发生和传播,保护住院病区医护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住院病区疫情防控管理通知如下。

一、门、急诊就诊管理

1.发热患者体温≥37.3℃,须到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就诊须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专项流行病学史调查,并主动报告相关情况。

2.严格实行“一患一诊室”,患者和陪护人员须在候诊区候诊,在医生叫号后进入诊室就诊。

3.在就诊、缴费、取药等容易人员聚集处,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4.一位患者最多可带一位陪同人员进入门诊大楼。

5.使用过的口罩不得随意丢弃,投入指定医疗垃圾桶内。触摸公共物品后使用流动水洗手或快速手消毒液消毒。

二、住院患者管理

6.患者及其陪人住院前需签订《患者及其陪人住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住院。

7.患者在住院后,先入住缓冲病房,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报告结果、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及相关新冠肺炎的鉴别诊断,初步排除新冠肺炎后移至普通病房。

8.患者住院期间,出现发热、呼吸道等可疑症状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长期住院患者(住院14天以上),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急诊留观室、呼吸科患者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9.患者住院期间,除病情原因外,一律佩戴口罩。

10.患者外出返回后,需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调查,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病房。

11.患者出院前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报告结果。

三、患者陪护人员管理

12.陪护人员需持陪护卡、身份证并佩带腕带进入医院;原则上一患一陪护。

13.在缓冲病房期间,一律不得外出房间;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报告结果、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及相关新冠肺炎的鉴别诊断。

14.陪护人员在结束一次陪护后,要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并报告结果。

15.长期陪护(14天以上)的陪护人员,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急诊留观室、呼吸科患者的陪护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16.陪护期间,一律佩戴口罩。

17.陪护人员外出返回后,需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调查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病房。

18.陪护人员陪护期间不得串病房,原则上不得外出。

四、探视管理

19. 继续执行全面禁止探视规定。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住院期间谢绝亲朋探视,建议通过视频、电话等形式问候,避免交叉感染。

五、病房管理

20.住院区域设置预检分诊点,对所有进入住院区域的患者和陪护人员,一律严格查验病人腕带、陪护腕带、陪护卡、身份证,并进行体温检测、询问流行病学史、要求佩戴口罩、查看健康码。

21.各病区设置疫情防控检查卡口,对所有进入病区的患者和陪护人员,一律严格核查病人腕带、陪护腕带、陪护卡、身份证,并进行体温检测、要求佩戴口罩,并登记人员身份、体温等信息。

22.住院病区内的公共区域,严格消毒管理并做好消毒记录。如:大厅、走廊、电梯、开水房、公共卫生间等。

23.严格管控缓冲病房内的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得外出房间,普通病房的患者和陪人不得串病房。

24.缓冲病房患者转移到普通病房后须对房间终末消毒。

25.病房内勤通风,配备手卫生设备。

六、医疗机构内部管理

26.住院病区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各项病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至少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整改防控事项。

27.保障各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防控物资的配备充足。

28.强化对病区医护人员的疫情防控培训。

桓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 高昕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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