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 沂源县税务局让执法服务“好温暖”

大众日报记者 王莉莉

2021-10-19 16:45:10 发布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淄博10月19日讯 “由于我刚接手公司的税务工作,业务还不太熟练,上个月忘记了申报个人所得税,没有受到处罚,这都多亏了税务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首违不罚’政策规定,这样的服务好温暖。”谈及税收执法服务,沂源庆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办税人员唐文婧表示。

为了进一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该公司属于本年度内第一次违法并且未超过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整改期限,符合“首违不罚”的情形。

“真是没想到,国家政策越来越人性化,税务服务也越来越温暖。今后,我们一定记得在纳税限期内完成申报,相同的失误不能再出现。”感受到温暖服务的唐文婧,同时决心“下不为例”。

自今年4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来,沂源县税务局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以及相关媒体等多渠道广泛宣传“首违不罚”事项内容,提高政策知晓度。

服务无止境,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沂源县税务局将认真落实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高点定位、高效运行、高质发展,以“马上就办、一抓到底,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精益求精、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落实好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制度,引导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让税务执法服务更有温度。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莉莉 通讯员 李守伟 滕立强 报道)

责任编辑: 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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