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新区大事|《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颁布实施——“良法善治”护航新区高质量发展

2021-01-01 11:38:37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青岛西海岸报

青岛西海岸报/西海岸新闻网记者 宋迎迎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西海岸新区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法的保驾护航。在省市区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1月1日,《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正式实施,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规定,为新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开发开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山东港口青岛港前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派繁忙景象。(资料图)

善作

勠力同心立良法

良法,善治之前提。新区条例立法工作是事关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重大问题。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将《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立法工作列入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并委托青岛市组织起草;2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下发新区条例起草工作方案,组织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市政府法制办和新区有关部门、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起草组;3月,聘请成立了由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财经委和省发改委、省法制办以及青岛市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咨询组,就起草的步骤、计划等进行了部署。

区人大常委会全程参与了新区条例的出台,成立了新区条例立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小组开展工作;通过开展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保障新区条例立法工作开展。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管委区政府建立法治政府8大指标体系,部署18项工作任务,深化35项行政改革。2017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草案)》。新区立法取得重大进展。

善成

制度创新添动能

2017年12月1日是西海岸新区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经山东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条例共8章55条,分别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规定。“条例结合西海岸新区实际,有很多制度创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说。

为建立与西海岸新区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条例规定:“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设置的工作机构与黄岛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合署,履行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同时,最大限度地下放行政管理权限,“行使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的省级、市级行政管理权限。”

最大限度地下放行政管理权限,突出海洋经济的发展定位,重点规范生态保护,注重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既为新区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又为新区改革创新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

善治

护航高质量发展

2018年1月1日,《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西海岸新区进入了“良法善治”新时期。

条例实施以来,新区先后承接省赋权事项252项、市赋权94项,积极推动省市赋权事项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针对条例提出的“构建以海洋经济为特色,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全域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新区发起了经略海洋、先进制造业赋能等攻坚战,统筹制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的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快落地一批总部型企业,推进建设了一批重大项目,推动了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条例规定,“西海岸新区应当严格保护整体自然地理格局,加强对重点区域、景观轴带、生态廊道等的规划控制,构筑山海通透的生态格局。”新区深入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整治岸线137公里,修建蓝湾路慢行系统和视觉通廊78公里,绿化面积260万平方米,打造了集生态共享、文化展示、旅游休闲以及产业升级于一体的世界级最美海湾。

责任编辑: 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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