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022-08-10 08:03:0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2013年11月19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一星期,中央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条例》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是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一部综合性、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条例》的出台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来抓。针对“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楼堂馆所的豪华”等现象,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坚决整治。特别是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以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和审计、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制度为抓手,努力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涵盖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临时出国、会议活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待遇、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以及审计、纪律监督等各方面。一部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基本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正式出台。

二、《条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条例》共12章、65条、9000余言,以整治铺张浪费行为为主线,牢牢把握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实时监督等关键环节,总体可以概括出五大关键词。

一是减预算。明确指出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二是建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等多项制度,扎紧“篱笆”,从源头上狠刹公务接待当中的奢侈浪费之风。

三是促改革。明确提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包含公交、出租车、私车公用、专业租赁等多种形式,总体上降低行政机关的成本同时,也能将更多资金用于民生改善。

四是严控制。对存在于差旅出国、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领域的浪费现象,提出了一系列“从严控制”的措施。在各项公务活动中,不给任何想钻空子、想‘打擦边球’的人机会。

五是强监督。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要接受民主生活会、办公厅(室)、纪检监察、巡视、财政、审计、人大、政协、舆论、群众等10个方面的监督。用严格的监督保证制度规定不折不扣贯彻执行,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三、《条例》具有哪些特点?

一是兼具综合性。《条例》作为一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牵头管总的法规制度,坚持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集中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各个重要方面,也为各项配套制度的制定留出了空间。

二是富有针对性。紧扣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浪费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对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方面单独列章,分别拿出具有改革意义的有效措施。

三是提升约束性。明确划出红线,逐项列举禁止性事项,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用超过1/5的条数对督促检查、责任追究予以强化,对违反制度怎么办、需要追究什么样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

四是注重操作性。《条例》在明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些大的原则和方向的同时,也十分注重条文的可行性,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标准制定和执行程序,力求做到可定义、可量化、可检查、可考核。

四、需要特别注意的重点规定有哪些?

《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都作出了全面规范。

一是在经费管理方面: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并接受监督。

二是在公务接待方面:建立健全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接待单位审批控制制度、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强化公务接待管理。接待单位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三是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成者变相配备专车。

四是在差旅管理方面:严格控制出国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

五是在会议管理方面:要精简会议,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六是在办公用房管理方面: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责任编辑: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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