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 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2020-06-04 17:08:12 发布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6月3日下午,记者在临沂市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临沂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发【2020】4号)已经临沂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据临沂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武玉强介绍,新型产业用地是指以工业楼宇、工业标准化厂房、中小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为主要开发对象,融合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平台、高端装备研发、物联网设计研发、生物医药研发、文化创意、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对新型产业用地的出让起始价,可以按照工业用地定价原则确定,相较于商业用地价格,用地成本更加低廉。对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将严格按照准入、建设、销售、运营、退出条件执行,实行全程化、闭环式管理,确保土地要素真正用于新型产业项目。

“培育发展新型产业用地,是新形势下有效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的具体体现,是提高要素质量和配置效率,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政策的重要举措。”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组负责人沈庆国表示,新型产业用地的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亩均税收、容积率等用地指标要求,远高于一般工业用地,新型产业进驻工业楼宇、高层工业标准化厂房,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难、租房难等问题,逐步形成产业集群、企业集聚、人才集中、用地集约的发展模式,促进地尽其用、物尽其力,走节地型发展之路,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德鑫 报道)

责任编辑: 傅欣迎     签审: 李忠运

评论:
提交评论

备案号 鲁ICP备1101178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37120180020

Dazhong News Group(Da Zhong Daily)    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31-8519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