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新著《晚熟的人》:其实是一个并不成熟的人

2020-08-14 16:48:41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 李恒昌

《晚熟的人》是一部短篇小说和中篇小说的合集,共收录了莫言十二篇作品,其中的绝大多数创作于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被称为“后诺贝尔奖时期”的作品,也属于“破魔咒”之作。这些作品,以一个“讲故事的人”重新回归的角度,深入莫言“文学的故乡”,讲述了高密东北乡更加鲜为人知的故事,塑造了高密东北乡系列人物形象,形象展示了当代人生活的图景,深刻揭示了他们生存的困境和人生的要义,体现了莫言新的思考、新的创造和新的境界。

 

《左镰》:揭示人与铁的锻打之道

 

《左镰》是一部堪称一流的短篇小说,像一个技术高超的铁匠锻打的一件炉火纯青的好钢,简明、质感、深刻,具有沉甸甸的分量。

小说围绕一个“打”字展开,深刻揭示了铁与人品质的锻打之道,也是育人之道。

作者从“打铁”入手,慢慢写到“打人”。在这里,人铁互通,以铁喻人。

铁,铁器,需要锻打。因为,不打不成钢。“他们开炉的第一件活儿,其实不是器物,而是一块生铁。他们将这块生铁烧红,锻打,再烧红,再锻打,翻来覆去的,折叠起来打扁打长,然后再折叠起来,再打扁打长。烧红的铁在他们的锤下,仿佛女人手中的面,想揉成什么模样,就能揉成什么模样。”

有些铁器,出了毛病,也需要锻打,有些还需要加钢,但加钢需要付出一定的费用或“代价”。“我爷爷拿着一把斧头,要求铁匠们给加钢。”“新打一把,一块钱;这把旧斧头,一块五。”饲养员赵大叔的一把旧铡刀,“翻新,加钢,十块。”

最奇特的是田千亩,他要打一把新镰,而且是一把“左镰”——左手用的镰。他是专门打给儿子田奎的。不是因为儿子是左撇子,而是因为他没有了右手。

“我”与哥哥和田奎等人一起打喜子和欢子,不属于“锻打”,而是一场胡闹,是一场极其“缺德”的恶作剧。傻瓜喜子光腚在大街上跑,妹妹拿着衣服再后面追。被“我们”一帮小孩看到了,“打啊,挖泥打傻瓜啊!”不知谁喊了一句,于是,闹剧便发生了。

“有一团泥巴打在了喜子的生殖器上,他痛苦地弯腰。”喜子的妹妹哭喊:“你们不要打了,他是个傻瓜!”可是,没人听她的话,而是继续打。

很显然,这些孩子,就像铁器一样,出了问题,出了毛病。需要锻打,而且需要“加钢”。这同样需要付出“代价”。

为了这次胡闹,“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和哥哥被父亲狠狠地“锻打”。“我父亲抄起板凳对着我们没头没脸地砸下来。”“我爷爷说:‘过来,给你们三大伯跪下!’”“刘老三怒冲冲地走了。我感到脖子上热乎乎的,伸手一摸,是血。”

因为我们俩的一句话,田奎付出了更为惨重的代价。因为我们说,挑头的不是我们,是田奎。田奎的爸爸,是怎样一个铁匠?简直是铁石一样的心肠!就因为我们的一句话,他居然,居然,将儿子田奎的右手,剁掉!

这原本是一个怎样的孩子呢?“田奎的学习本来比我二哥好,但他不上学了,每天割草。”

剁掉右手之后,田奎就用左手割草。所谓“左镰”,就来源于这里。他说:“刚上学时,我拿笔都用左手,后来老师不允许,逼着我改过来,但不当着老师的面我还是用左手。左手写得快,右手写得慢。左手写得俊,右手写得丑。”

只因为打了人,便被剁掉一只手。这是怎样一种沉重又残酷的代价?何况田奎是被冤枉的。因为,挑头的未必真的是他。然而,这代价,这学费,毕竟没有白交。

因为,自从没有右手之后,田奎真的变了。

他天天在坟地里割草,坟墓里还有一条长长的蛇。“你一个人天天在这里,不怕吗?”我问。“自从我爹剁掉了我的手,我就什么也不怕了。”他这样回答。

故事的最后,村里媒婆要给田奎介绍寡居的欢子。田奎明明知道,欢子是克服命,先后克死了两个铁匠,但当媒婆问他敢不敢要时,他只回答了一个“敢!”字。

为什么会是这样?只因为,被剁掉那只手,让他改变了对世界和人生的看法,也“锻打”了他的胆量。

作品最深刻之处,在于书写了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问题。我和哥哥被打时是否说了假话?田奎是不是真的挑头者?很显然,答案不得而知。

“把好人当坏人写,把坏人当好人写,把自己当罪人写。”这是莫言的一贯主张。在《左镰》里,这一主张实践得是如此充分,尤其是那句“把自己当罪人写”。或许作者意在告诉人们:其实,“我和哥哥”才是真正的罪人,最该被剁掉右手的不应该是田奎,而是我们。因为,我们不仅打了人,而且还说了假话,推卸了责任。

 

《晚熟的人》:其实是一个并不成熟的人

 

天下生命,一切有时。生有时,死有时;成长有时,成熟也有时。

按照一般规律,庄稼和果实,一般成熟在秋季;人的生命,一般成熟在成年时代。然而,也有一些生命,属于例外。他们并不遵从成熟的一般规律。譬如樱桃,成熟于春天;譬如冬枣,成熟于冬日。譬如包拯,少年时代就已经能够断案;譬如姜子牙,到了八十岁方才拜相。这些特殊的生命,人们命名为早熟和晚熟。

中篇小说《晚熟的人》,就书写了一些类似的成长的个案或例外:一些早熟的人或晚熟的人。

早熟的人名叫常林。他自认早熟。主要表现是与单雄飞对决前,振振有词,出口成章。单雄飞问他:“想不到你还满嘴豪言壮语呢!从哪儿学的?”他回答说:“这还用学?”“老子早熟,生来就会!”

晚熟的人的代表名叫蒋二,大号蒋天下。他也是一种自称,自称的不是早熟,而是晚熟。据称,他早年脑子出现过一点问题,村里人都把他当傻瓜看待。“但事实证明,他是村里最精明的人。他前些年是装傻,因为装傻,在未免除农业税和各级提留之前,他一分钱也没交过。”对此,他自己的解释是:“大哥们都说我装傻,其实我不是装傻,我们老蒋家的人有个特点,那就是:晚熟!”对于晚熟,他的理解是“当别人聪明伶俐时,我们又傻又呆;当别人心机用尽渐入颓境时,我们恰好灵魂出窍,过目不忘、过目成诵,昏眼变明目,秃头生毛,我就是一个例子。”

但是,读完整篇小说,就会发现,原来常林根本算不上是早熟的人,只是一个冒冒失失的人;而那个晚熟人物的代表蒋二也根本算不上是晚熟的人,而是一个需要继续“晚熟”的人。

真正的是晚熟或成熟意味着什么呢?想必至少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特征:一是要明势,对面临的形势有清醒地判断和准确地把握;二是要持重,始终坚持内敛低调原则;三是要守法,一切行为必须合乎法律法纪的要求;四是要有成,就是说,必须有自己的成就或成果。从负面清单来看,一个成熟的人或者一个晚熟的人,必须做到不自大、不盲目、不苟利、不违法。而蒋二的所作所为,不仅不符合成熟的内容和特征,反而恰恰具备成熟的几乎所有负面清单。

首先,蒋二是一个不明形势、盲目行事的人。这不能称之为“晚熟”。他最大的失败,是花巨资建立的展览馆和擂台被两台推土机给推掉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两个项目属于非凡用地。因为“这地方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划出的‘滞洪区’”,他根本没了解清楚情况,就盲目地占了下来,而且准备大干一场。

第二,蒋二是一个有些自大、不知持重的人。这不能称之为“晚熟”。他最初的名字叫蒋天下,被迫改为“蒋二”。但是,后来当形势发生变化之后,他又将名字改了回来,而且直接改为蒋天下,而不是采取一个这种方案——改为蒋天。他曾公开高喊“今后不许叫我蒋二,我叫蒋——天——下。”仅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不懂低调内敛,而是一旦得势就得意,就忘形,就猖狂。他曾经笑话常林,小时候胆大,大了胆小。“有的人,小时候胆小,后来胆越来越大。有的人,小时候胆大,长大后越来越胆小,这就是早熟和晚熟的区别。”其实,这是他的一种误解。真正成熟的人或晚熟的人,不是胆子越来越大,而应该是胆子越来越小。因为,这种胆小,其实是一种持重和谨慎。这方面他远不如单雄飞理解得到位——“无事时胆小,有事时胆大。”当莫言提醒他,应该含蓄一点时,他却说:“跟那些早熟的傻X不能含蓄啊,越直接越狗血他们越疯狂1”这哪里还有一点成熟的表现?

第三,蒋二是一个一心苟利、缺乏长远的人。这不能称之为“晚熟”。可以看得出来,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莫言获奖红起来之后,蒋二充分利用了这一机会,发起了大财。“关键是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时,低价买下了我的旧居西边那块扔满垃圾的洼地,雇人推土填平”,并迅速开展了多项经营活动。后来,他又借机恢复起地滚龙拳术,并借此开展经营活动。这说明,他是一个苟于利益的人,也是一个善于投机的人。当莫言要求他,今后别再卖我的盗版书的时候,尽管他一再声称,自己从来不干那种缺德事,但可以断定,他一定没少干。他还是一个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人。他曾对莫言说:“我们晚熟的人,要用一年的时间干出那些早熟者十年的业绩。”可见他是多么不懂得稳重和循序渐进,也是多么的不成熟。

第四,蒋二还是一个不守规矩、耍小聪明的人。这不能称之为“晚熟”。他的很多行为,为常人所不为,目的只有一个——占便宜。虽然他自鸣得意,自以为聪明,其实是一种愚蠢行为。这包括他小时候装傻,也包括他为实现自己的目的请客,更包括他不征求莫言意见就让其上台讲话,而且自以为摸清了莫言的脾气。“我要是摸不准你的脉,我也不敢做这样的安排。”他当初占了“滞洪区”搞自己的项目,其实并不是不知道自己属于非法行为,只是想耍小聪明,想钻空子而已。

读过《晚熟的人》才发现,在莫言的词典里,“晚熟”是一个加引号的组词。在这里,所谓的晚熟,并不是真正的晚熟,而是别有一番含义。记住,今后千万不要当晚熟的人或者自称晚熟的人。因为,这个称号意味着你根本就不成熟,而是需要继续晚熟。

 

《斗士》:揭示善斗者的根由和动机

 

国人中好斗善斗之人,总是以斗为乐,以斗为职,甚至以斗伴终生。对此,人们应该问一句这是为什么?

短篇小说《斗士》便塑造了两个好斗善斗者的形象,而且揭示了他们好斗善斗的根由和动机。两个好斗善斗的人分别是村支书方明德和村民武功。他们各有自己的特点,也各有自己斗的目的。

方明德虽然是村支书,是党的干部,其实是一个极其可恶之人。他之所以斗人,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是受极左思想的影响,其二是为了自己的私欲和私利。

他是极左思想的得益者、坚守者。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小车不倒只管推。这些都是他当年挂在嘴边的话,更让人服气的是,他几乎真的做到了。文革结束了,改革开放了,生活变好了,他人都快死了,依然坚持斗争思维。“提起当年人民公社时期的盛事,他神采飞扬,说到种种弊端,他痛心疾首。”他甚至提出究竟是毛泽东伟大,还是邓小平伟大的问题。尽管他现在生活得已经很好了,每年退休金已经一万多了,“钱是够花的了,但心里不舒坦”。直到临死他还说:“我是共产党员,你不是,你可以当顺民,我不能,我要去战斗!”他甚至装神弄鬼地说,夜里毛主席接见了他,要他继续去战斗。

方明德好斗善斗,其实还有一个根本性目的。那就是私心和私利,甚至是为了打击报复。当年他斗武功,以莫须有的罪名说武功偷了队里小推车的轱辘,让自己的侄子、民兵连长将武功弄到大队部,吊到梁上,整整吊了一夜,逼其认罪。表面看是为了生产队利益,其实是对其打击报复。只因为此前他想霸占武功的象牙棋,没有得逞,反而被武功羞辱了一顿,于是怀恨在心,让武功“走着瞧”。

诸多现象可以证明,方明德虽然是一个党的干部,其实是一个打着革命旗号斗人、干尽坏事的人。他1948年入党,参加抗美援朝,二等残废军人,“家里有三个儿子,还有十几个虎狼般的近支侄子,在村里谁人敢惹?”“当时那年头儿,方明德一跺脚,全村都哆嗦。”他曾经对武功说:“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不知道无产阶级专政的厉害。”武功曾经公开揭露,王魁家的儿子,甚至他老婆肚子里的孩子,不是王魁的,而是村支书方明德的。这些都可以看出,善于斗争的方明德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武功也是一个好斗善斗之人。“我跟方明德这个王八蛋斗争了一辈子,终于把他斗倒了。”正如莫言的父亲与他的对话所言:“你也不是一个善主儿,老方这辈子,没少吃你的亏啊!”他自己也承认:“这老混蛋最怕的也是我了。死了我也没饶他。”

武功的好斗善斗最初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他与方明德的矛盾,一开始仅仅是因为他有一副象牙棋子,方明德非要卖给他。武功不仅不从,而且直接将棋子扔进了河里。后来将捞上来的一个棋子找专家鉴定,说是属于皇宫里的东西。如果一个子儿不缺,能换一辆奔驰汽车。对武功的做法,人们多有不解。但他有自己的理由:“人活一辈子,争的就是一口气!”应该说,他最初的这一“斗争”动机,是为尊严而斗,不为强权屈服,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但发展到后来,他的斗争动机便发生了严重的扭曲,甚至走向了变态。

不错,在方明德斗武功的问题上,武功是受害者。但是,随后武功对问题的认识,以及长期坚持的态度和行为,就已经严重跑偏了。他说:“在那个暗无天日的时代里,即便你遵纪守法,照样会大祸临头。”但是,这不能成为自己不遵纪守法的理由。基于这一认知,发展到后来,武功干脆破罐子破摔。“我有什么不敢的?我光棍一条,家里只有一个八十岁的老娘,我已经给他准备了一包耗子药。我一命换你们家四条命,有什么不敢的。”至于他公开揭露王魁的儿子不是他的而是方明德的,其实也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随后,他的一系列“恶行”,特别是已经成了“五保户”,有了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后,依然坏事干尽,人见人怕,则带有心理极端不平衡,借机报复他人报复社会的成分,是他那颗“被仇恨和屈辱浸泡了半辈子的心”,没有得到自我平复的结果。

毫无疑问,武功是一个可怜之人。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他的可恶,最根本最关键的就在于他的“不争”和自甘堕落。

 

《贼指花》:当代社会的伪君子

 

短篇小说《贼指花》是莫言少有的悬疑小说,小说里面套着小说。作品通过一个钱包被偷的小案子,一步一步拨开迷雾,洞见事实真相,从而塑造了武俊杰这个当代社会的伪君子形象——一个新型的达尔丢夫或者骗子的形象。

武英杰是《松花江月刊》的诗歌编辑,也是那次作家研讨和旅游活动的组织者和东道主,既是一个作家,还是一个热心人,在人们心目中形象非常好。但谁也没想到他居然是个深藏不露的小偷儿,一个典型的骗子。在研讨会期间,他偷窃了胡东年“装有美元、港元、人民币,什么币都有的钱包”,并且让人怀疑是其他人所为,而且多年之后他又在另一个地方偷钱,不料被莫言察觉和发现。事实证明,他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人。在他身上,集中了当代社会伪君子的典型特征。

他是一个善于伪装的人。武英杰,单看这个名字,就感觉是一个好人。但好人只是他的表象,他非常善于伪装。一是伪装得自己很善良。当来参会的“大表姐”强烈要求住单间不然就走人的时候,武英杰一方面解释刊物经费不足,一方面“自掏腰包给她订了一个套间——标间没有了。”自掏腰包解决公家问题,这是多么令人可敬的行为?由此得到女记者的敬佩也就成为很自然的事情。二是伪装得自己很敢为、很正义。当年,女记者在汽车上因为提醒乘客小心小偷,被小偷报复,划伤了脸部。他得知后,发誓三天之内一定把小偷捉到的女记者面前。结果,不到三天,他就把小偷的一根手指包着带来了。这又是怎样一种果敢?怎样一种正义?

他是一个身怀绝技的人。武英杰有很多别人没有的本领,可以说是身怀绝技。这一点不得不让人佩服。概括起来,他有三大绝技。其一是能喝。当初,在旅行船上,面对船老大对作家诗人的骄横和侮辱,几乎所有人都敢怒不敢言,这时候,只有武英杰站了出来,他用比喝酒的方式,严重打击了对方的嚣张气焰,大长了“自己人”的志气。不能不令人敬佩。其二是空手捉苍蝇。“几只苍蝇从他面前飞过,只见他的双手,同时挥舞了几下,然后攥成两个拳头,用力地攥着。”随后,他“松开拳头,将两只苍蝇抖落在一块餐巾纸上。”他的这一绝技,引起大家的惊叹,以致随行的罗素素要写一篇《捉苍蝇的人》。当然这一绝技,也容易让人和空手套白狼联想在一起。其三是能写一手好诗。就因为女记者与小偷的故事,他居然写了一首《贼指花》:“诡异的花朵/仿佛猫的笑脸/贼指开花/贼指花/有无可替代之美。”让女记者感动得稀里哗啦、无以言表。

他还是一个黑白通吃的人。他是一个作家,一个小刊物的编辑,但他又是一个黑白两道都认识的人。“他是我们市公安局刑警队的,有名的反扒能手,这市里的小偷都认识他,只要他在那辆车上,这车上的小偷都不敢出手。”一个刑警队的高手,最后到小刊物工作,这个选择也不能不让人怀疑他的人品。

他还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因为女记者脸部被小偷划伤,他便带回小偷一根手指。尽管他自己讲,是小偷自己选择的一个赎罪的办法,是他自己“没等那卖西瓜的摊贩反应过来,他已经用西瓜刀把自己的手指剁了下来。”这一切,都没人看见,也无人见证。谁又敢保证,不是他亲手剁下小偷的手指,或者逼迫他剁下?另外,范兰妮参会和旅游期间,一直沉默寡言,闷闷不乐,回去后一个人做了流产手术,那孩子究竟是谁的?谁又敢保证不是武英杰的呢?毕竟,他自己曾说,范兰妮是自己的表妹,而人们的解释是“表妹就是情人”的意思。

作品重点塑造了武英杰这一伪君子形象。其实,当时的骗子不独他一个人,而是还有人在。那些作家代表团采风的成员,哪一个又不是骗子?正如船老大所言:“你们也敢自称作家、诗人,我看你们都是臭杞果子摆碟——凑数!你写过什么?写过《水浒传》?你写过什么?写过‘床前明月光’?你更不灵。”“我看你最大的本领是向女人献殷勤。”事实上,那时的人们的身上,的确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伪君子的成分。严格意义上讲,大家都是骗子或伪君子。作品最后有这样一段话:“而偷了胡东年钱包的人,也许是尤金,或者,真的就是像他们怀疑的那样,那个贼,就是我。”作者为什么这样写?或许目的就是为了说明,其实大家都是小偷或骗子而已。

为什么那时骗子会大行其道?《贼指花》告诉我们:因为,那时的社会有他们生存的土壤。因为,人们肯花大钱请所谓的作家来采风,而不肯去帮助失学的儿童。

 

《诗人金希普》:又是一个大骗子

 

短篇小说《诗人金希普》与《贼指花》有相通之处,那就是它们都塑造了当代社会伪君子形象。《贼指花》的主要人物武俊杰是个小偷,而《诗人金希普》的主要人物金希普则是个大骗子。相对于其他伪君子或者骗子,金希普这个大骗子主要有六大特点:

第一大特点是敢把牛皮吹上天。其实,他不过是一个出生于高密东北乡混迹于京城的非常蹩脚的三流诗人,但却自命不凡,把自己吹得神乎其神。参加高密县北京同乡会时,他的各种表演就是这方面的集中体现。当着诸位老乡的面,他自我吹嘘:“今年一年,我在全国一百多所大学做了巡回演讲,出版了五本诗集,并举办了三场诗歌朗诵会。我要掀起一个诗歌复兴的高潮,让中国的诗歌走向世界。”一年总共三百多天,他做一百多场巡回演讲,难道他是兔子腿吗?一年出版五本诗集,是诗歌呢还是胡说八道呢?他还不知羞耻地在名片上印着“普希金之后最伟大的诗人:金希普”的自我介绍,真是不知丢人为何物。他自吹自擂说:“截至目前,我已出版诗集五十八部,荣获国际国内重要文学奖108个——”等等,不一而足。而且,对于人们说他吹牛,不懂得低调,他居然振振有词地说:“有人劝我低调些,不要张扬,但大海,浩瀚的大海,从不低调。它卷着巨浪呼啸而来——”如此厚颜无耻,估计也没谁了。

第二大特点是敢于拉大旗作虎皮。为了达到骗人的效果,他能精准把握各种时机,一方面借机和上层人物套近乎,另一方面趁机与领导握手合影。参加年度老乡聚会,他比所有人都忙活,专门找来摄像师和摄影师,带着他们挨个桌子转,又是握手,又是寒暄,又是交换名片,目的只有一个——合影留念,以便日后行骗。以致莫言的姑父都相信”他说他跟县里省里的领导都是拜把子兄弟”。

第三是大特点是其实并没有什么真学问。他天天吹嘘自己诗歌写得好,那天的现场献诗其实露了自己的馅。“大馒头大馒头,洁白的大馒头,芬芳的大馒头,用老面引子发起来的大馒头,家乡土地生长出来的大馒头,俄罗斯总统一次吃两个的大馒头——”这算是什么狗屁诗,连顺口溜都不算。让人禁不住想起韩复榘“著名”的诗歌趵突泉:“趵突泉/泉趵突/三股泉水一般粗/上面细来下面粗/若是把它倒过来/下面细来上面粗。”可以说,金希普的吹牛水平,远比其写诗水平要高得多。

第四大特点是专门欺骗善良老实人。就是这样一个连自己的亲爹也不相信的人,一个过年都不能回自己家的人,居然说“只要我愿意去,中国所有的五星级饭店都会热情接待我。”而且居然带着所谓的女朋友,专门回老家欺骗善良的老邻居——莫言的姑父。欺骗姑父说要把兄弟宁赛叶从农村救出来,并且当面演戏,给县委书记打电话,要给宁赛叶兄弟安排进县电视台当副台长。当虚情假意地将两万块钱骗到手,就一去无影,再也不接电话了。

第五大特点是他的骗人具有真实危害性。有些诗歌骗子或文化骗子,只是动动嘴,吹吹牛而已,对他人对社会并无大碍。金希普这样的骗子,是玩真的,来实的,具有真害人的真功能。早年,他在学校里开办所谓的女神诗歌社,吸引莫言的表弟来参加,结果是让其学习一落千丈,直接导致高考落榜;而他的父亲经金希普一骗之后,羞愤交加,突发心脏病去世,虽然“不能说姑父是被金希普气死的,但这件事毫无疑问是姑父心脏病发作的诱因之一。”

第六大特点是敢将骗人进行到底。当屡次骗人露出马脚之后,论说他应该为此感到不好意思,而且应该悬崖勒马才是正确选择,然而,他没有如此为之,而是想尽千方百计自圆其说,继续欺骗,誓将骗人进行到底。“他热情地与我握手,一口一个三哥,叫得十分亲热,一时让我感到那些往事似乎都是虚幻。”而且,他还要扫微信,加好友,要告知事情的所谓真相:他是真心实意地想帮忙,但无奈形势变了。两万元根本不是问题,迟早要还上,还不上对不起死去的老人。这些骗人的鬼话,竟让人有些信以为真。真真一个行骗的高手。

此等骗子,只产于高密东北乡吗?只存在于莫言的小说里吗?非也。试看那时之文坛、诗坛,不正是“满街王连举,遍地金希普”吗?

 

《表弟宁赛叶》:恨其不争的书写

 

表弟宁赛叶,志大才疏,一事无成,但对此缺乏一个的最基本认知,却总是嫉妒他人,抱怨社会,满眼都是黑暗,满心都是仇恨。这一切,最集中地体现在对表哥莫言的嫉妒、不满和仇恨上。他抱怨表哥徒有虚名、得意忘形、独霸文坛、妒贤嫉良、不肯助人等等,简直恶行满满,是可忍孰不可忍。

表弟恨表哥,表哥也恨表弟。但两种恨,有着截然的不同。表弟之恨,是不满之恨,是偏见只恨;而表哥之恨,是“恨其不争”之恨。整篇小说,写的是表弟的不满,是表弟的发泄,是表哥的辩解,是表哥的无奈,把当代社会“不争之人”的基本特征显示得淋漓尽致,从而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争之人”的典型形象。

他的不争,首先是超级自命不凡。虽然他写诗多年,但没有一首获得成功,可是他依然认为自己才华横溢能淌一地。“三哥,你说句良心话,我的才华在你之下吗?”这样的话,看起来有些滑稽,而且是在酒桌上所说,但却是他的真心话。对于当年写的一篇小说《黑白驴》他也敝竹自珍,自视甚高:“当年我让你看的我的小说《黑白驴》是不是一篇杰作?”“这是一部超越了《黄玉米》一千多米的旷世杰作!”“你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出现过这样的驴的形象吗?你以为我写的真是一头驴吗?不,我写的是人。”“一旦我的《黑白驴》面世,你们这一茬作家,通通都要退下舞台!”然而,这究竟是一篇什么样的作品呢?不过是一篇没入门的习作而已。这又是一头什么样的驴呢?不过是一头“非常一般”的驴,“没有个性,充其量是一条杂种驴”而已。

他的不争,其次是抱怨生不逢时。对于自己的不成功,他没有从自身找原因,而是从时代和社会身上找借口,抱怨自己生错了时代。他为自己的同类金希普打抱不平:“他之所以没你名气大,是他没赶上好时候,他如果逢上八十年代那文学的黄金时代,哪里轮的上你猖狂!”“可是,这个年代,容不下黄钟大吕,只能让狐狸社鼠得意横行。”“我不服气!他捶打着胸膛,高声喊叫着,为什么,为什么那些笨蛋可以飞黄腾达?为什么那些骗子可以锦衣玉食?为什么才华平平者可以扬名立万?为什么我满腹才华却要老死在这破败的村庄?”很显然,他的认识出了问题,他就不想想,同样的时代,为什么有人能获得成功,自己却成了社会的渣滓?他只看到别人的成功,别人的努力却一点也没有看见。

他的不争,第三是只知怪罪他人。酒场上的一席话,暴露了他的真实想法,他将自己没有成功,过得异常灰暗的主要责任,记在了表哥甚至父亲身上,由此而怨气冲天。他怪罪表哥没有帮他。“我的《黑白驴》,在你那儿压了很久,你说是找《XX文学》《XX月刊》还有什么驴屁文学的编辑看过,当初我还信以为真,但后来我明白你骗我。”“你嫉妒我的才华”,“生怕别人超过你”。他甚至怪罪父亲生他,给他带来痛苦。他说:“从生理上,你是我的父亲;但从心理上,你是我的仇敌。”“你们教育我,要我感谢父母养育之恩,但你们值得我感谢吗?你们把我弄到这个黑暗的世界上,让我痛苦而悲愤——”

他的不争,第四是从不知珍惜机会。他在上小学的时候,便开始捣乱破坏,砸玻璃揭瓦。当表哥在水利工地上汗流浃背的时候,他却在中学里抽烟喝酒写歪诗。已经三十多岁了,依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想入非非。甚至依靠老人养着自己和老婆孩子。后来,表哥三番五次帮他找工作,他都不好好干,甚至胡作非为。酒厂刷酒瓶子,他嫌“像一架机器,重复着同样的动作”。供销社工作,不能说不好,可是他“干了两天,让账面亏空了一百元”。到了锻压设备厂工作,照顾他在机关写材料,却两次乱谈恋爱,让人家怀孕后又把人家踹了。参军之后,却又因勾引当地的女青年,被部队开了回来。回来之后,他依然不安分守己,而是到省城办野鸡报,拿假记者证到处坑蒙拐骗,讹诈他人或单位。不能说,别人没帮他,也不能说,社会没给他机会。可是,面对他人的帮助和社会给予的机会,他一点也不知道珍惜。在他的脑袋里,似乎根本不知道责任是什么,也不知道好好干是什么。这样的人,恐怕连上帝也无可奈何。

他的不争,第五是抱怨和仇视社会。在他的眼里,几乎没有一个好人,满眼都是黑暗,都是龌龊,都是污浊。“这么多刊物,全都被你们的同伙把持着,他们当中,多数人有眼无珠。”“网络就是净土吗?网络也早就被那些网霸们分疆裂土,一个个的团伙,一个个的圈子。”“真实的社会一团漆黑,虚拟的网络暗无天日,我对这一切都看透了。”所谓看透了的结果,便是仇视和仇恨。“我怨、我恨、我悲、我愤,我恨不得变成一把大火,熊熊燃烧,把这肮脏的世界,烧成一片废墟——”“我真想变成一条天驴,把月吞了,把地球吞了,把一切吞了。”他还真把自己当成了写《天狗》的大诗人郭沫若。这样的人,幸亏没有成功,也幸亏没有获得什么权力,否则必然是社会的一大祸害。

鲁迅先生当年的作品,塑造了一系列“哀其不幸,恨其不争”的人物形象,但是在莫言这里,只有“恨其不争”,没有“哀其不幸”。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幸”似乎已经不是人生的主要矛盾,而“不争”才是人生成功的最大天敌!

 

《地主的眼神》:应该引起重视的人性

 

《地主的眼神》作为一篇反思性作品,主要有两大贡献。贡献之一是塑造了一个另类地主形象。在此前的文学作品里,关于地主,基本上是两种形象:一种是恶霸,是十恶不赦的坏人。这一种形象,几乎概念化、脸谱化和模式化,在改革开放前的作品中居多。另一种是勤俭持家,心地善良的地主。这一形象,作为一种思想和艺术上的大胆突破,在新时期文学中居多。而莫言的这篇《地主的眼神》则塑造了地主的第三种形象:既好又坏、有好有坏的地主形象。从这个角度讲,这篇小说属于客观性写作。因为,他没有将地主简单化、机械化和绝对化。

孙敬贤,作为高密东北乡的一个大地主,究竟是怎样一个形象呢?首先,这个地主有点“冤”。主要体现在地主身份的划定上。土改时,由于他家有半顷地,所以被划成了地主。这样的划分,对他来说的确有点冤枉。因为他家那土地非常贫瘠,也缺水。正如他儿子所言:“我们家的那半顷地,是偏远荒地,三亩也顶不上你家的一亩值钱。但我们家划成地主,你们家划成中农。我爹劳动改造,你爹当上会计。我们是地主子女,连学都不让上,你们都可以上学。”就因为买地时只重视数量,便给划了个地主成分,想想的确有点冤。但是,当时划成分的依据,只有土地的亩数,不考虑土地的价值。这是当时的政策所致,是谁也没办法的事情。

其次,这个地主有点“能”。能在哪里?能在种地、割麦子的技术。当时,“我”——莫言和他一起割麦子,还曾想把这个地主分子甩在身后,没想到,他是全村割麦子的第一高手,不仅怎么也甩不开他,总是尾随在身后,“保持着一米的距离”,而且“老地主割下的麦捆,麦穗整齐,麦茬儿紧贴着地面,地下几乎没有落下的麦穗。”不愧是个地主,也不愧是一个种地的小能手。

第三,这个地主有点“坏”。他的坏,只有家里人最了解。他的儿媳妇说:“你知道他为什么把我们撵出来吗?这个老畜生,竟然打起我的主意。我的奶水多,孩子吃不完,他竟然让我把奶水给他喝,说能治好他的胃病。你说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公公吗?他还是人吗?”单从这一点看,在那个时代,要喝儿媳妇的奶,确实证明这人不怎么样。

第四,这个地主有点“装”。当年,他五十多岁,正值壮年,按说应当属于壮劳力,但因为他说自己有病,便与老弱病残和妇女在一起劳动。割麦子时,总是“直不起腰来,不停地呻吟,打嗝,仿佛忍受着病痛。每当我回头看他,他总是显示出无限痛苦的样子,呻吟着。”“我本能地感到,老地主是在装病。我父亲说:‘他是五分病,五分装吧。’”应该说,父亲的说法很客观。他的确有病,但绝对不至于那么严重。“主任,我真的有病,前几天还吐过血!”他的装,还体现在买地时特别注重亩数上。正如他的孙子最后所说:“我爹与我爷爷一样,就喜欢打肿脸充胖子。”

有点冤、有点能、有点坏、有点装,这就是莫言为我们塑造的一个地主的新形象。但是,作品中有一段话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那就是:“我知道很多地主是坏人,但我也知道,这个孙敬贤的确不是一个好人。这其实跟他的地主身份没有关系。”好与坏跟地主身份没有关系,那跟什么有关系呢?肯定与他的性格和人性有关系。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不独地主,事实上,很多人的好与坏,与其身份也没有多少关系。正如不能一说到地主就一定好,也不能一说到干部就一定坏,同样不也能说军人一定是好人,说到农民全部是坏人。

作品的第二个贡献,是体现了对地主分子的人文关怀。这是难能可贵的思想和品质。

因为割麦子的时候,“我”——莫言发现了地主独特的眼神。“他的那两只黄色的眼珠子里同时也会射出阴沉沉的光芒。”于是,“我在小学三年级时,曾写过一篇轰动全县的作文,题目叫做《地主的眼神》。”作文将这个老地主的眼神写了出来:“这老地主看似低眉顺眼,但只要偶尔一抬头,就有两道阴森森的光芒从他的黄眼珠子里射出来。”这篇作文,使“我”名声大振,但却给这个老地主带来巨大麻烦,让他受了很多苦。当时,父亲就警告“我”,再也不许写这样的作文。“我”也认为,“那篇以他为原型的作文确实也写得过分。”多年之后,“我”也认识到,“那是一场历史的误会”,“如果我早知道能惹出那么多事来,打死我也不会写那样的作文。”“我”写的地主的眼神是不真实的吗?当然不是。地主的眼神,不仅“我”亲眼看见,就连他的儿媳妇也说:“你写得太好了,孙敬贤这个恶霸地主,眼珠子闪着绿光,那根本不是人的眼睛,而是狼的眼睛!”既然写的是真实的,为什么“我”又后悔当初呢?在这里,作者意在表达这样一个意思:即便地主的眼神真的那么阴暗,也不能那样写,因为这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让他遭受不应该遭受的痛苦。这体现了怎样一种人文关怀?

作者的人文关怀,还体现在对贫协主任对地主分子痛打的书写上。人家表现那么好,割麦子割得那么整齐,你不表扬人家也就算了,为什么要“一个箭步跳上去”,对准人家的胸膛捅一拳,打得人家捂着胸口蹲在地上呢?毕竟人家是个有病的人,即便人家是地主,即便人家“有点装”、“有点坏”,也应该对人家有一点最起码的理解和尊重吧?这是个什么问题呢?当然是个人文关怀问题,也是个基本人性问题。

 

《澡堂》:一块地的沧海桑田

 

一篇《澡堂》,见证改革开放初期短短几年的沧桑巨变。

首先是“地之变”:棉花加工厂变澡堂。这里,原本是一个大型国营棉花加工厂,却如今,变成了一个大澡堂。“棉花加工厂是我的伤心之地,我要把这个厂子买下来。”“买下来干什么?”“准备在这儿建个世界上最大的澡堂子。”“听着像梦话一样,但一眨眼就变成了现实。”虽然未必真的是世界上最大的澡堂子,但也是足够大,足够豪华,“想不到咱这小县城里竟然有如此豪华的澡堂子。”可见变化有多大。

其次是“人之变”:母鸡变身金凤凰。澡堂子的总经理石连成,原来是棉花加工厂的一个普通工人。在老厂长董家晋眼里,根本不算个东西。让他看柴油机,他往机器里撒尿。让他去打包,他将一只猫打进棉花包里。有个职工犯了羊角风,他在一旁捂嘴笑。可谓坏事干尽,罄竹难书。然而,自从改革开放后,他辞职下海,承包供销社,开舞厅开饭店,还把原来的棉纺厂买下来建澡堂,春风得意,小人得志,简直是母鸡变身金凤凰。

再次是“事之变”:曾经的辉煌均不见。想当年,棉花加工厂是何等辉煌,何等荣光。“我们厂每年加工皮棉十万担,朝鲜需要棉花,国务院把任务下达给我们厂,我们日夜加班,圆满完成了任务,受到周恩来总理的表扬。”现如今,恍若隔世,一切都已烟消雾散,只有那富丽堂皇的澡堂子矗立在那里。棉花加工厂的老厂长,被石连成邀请担任澡堂的门卫,一个月给三千块钱。虽然他没有同意,但足见人事的变迁。那些老职工们退休后,每个月都来此洗澡,享受石连成给予老厂长的打折优惠待遇。想想是多么心酸,又多么可怜。

从地之变,到人之变,再到事之变,这一切,都无不让人唏嘘,让人伤感。然而,这些变化的内在动因又是什么呢?这些变化都是好的吗?不禁让人深思,也让人感叹。

 

《红床》:出于污泥而不染

 

提起洗脚女,人们往往会产生不太好的联想。但莫言的《红床》,却让我们走进洗脚女的生活,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认识了一个出于污泥而不染的洗脚女。

她是一个热爱家庭、安于工作的人。她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正处于哺乳期,身上有一种奶香味,很好闻。洗脚工作虽然很辛苦,一天下来,也挣不了多少钱,过年旺季一个月能挣七八千,平时也就三千左右。但她对此似乎很满足,也很安心。她让丈夫在家看孩子,自己在外工作,“每天下午,三点到四点之间,她都不接活儿,这段时间是属于儿子的。”其实就是为了给孩子喂奶。可见她对孩子、对家庭、对生活、对工作是多么热爱。

她还是一个不羡慕权威、重视感情的人。据她讲,她曾在北戴河担任某首长家的服务员,负责打扫卫生,端茶倒水。可是,因为和丈夫(当时的战士)谈恋爱,犯了“作风错误”,被双双开了回来。她之所以和丈夫谈恋爱,只有一个原因——对方长得帅。她之所以拒绝首长“看上”——“他们看上我,我还看不上他们呢”——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她是矿工的女儿,因为她看过电影《第八个是铜像》。

她还是一个不为金钱所动、保持高洁人格的人。当时,他们的孩子还小,正是需要花钱的时候,全家只靠她那点辛苦钱,生活是极其艰难的。如果有其他挣钱的门道儿,按常理她应该动心。然而,她却不是这样的人。在洗脚房的不远处,“从这里出门,沿着红地毯走,拐两个弯”,那边就是“红床”,那里能干其他事情,也能挣更多的钱,她的同事去了,但是她没去。为什么?或许她的理由同样很简单,因为她是矿工的女儿,因为她看过电影《第八个是铜像》。但她说出来的理由却是:“我去了谁给你治脚?”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这个答案很风趣,也很有人情味,它还体现了她对客户负责、对客户尽责的意识。

 

《天下太平》:小奥被咬的启示

 

《天下太平》讲述了太平村儿童小奥被一只老鳖咬了手指的故事,带给人诸多思考和启迪。

启示之一:天下诸多事项,唯有贪欲最能惹出事端。两个外村人冒雨到太平村的水湾里打鱼,他们已经打了足够多的鱼,装满蒲包之后,脱下裤子也装得满满的,而且还打上来一只很大的老鳖,“一只浅黄色的大鳖,比芭蕉扇子还要大一圈”。按照常理,这时候,他们应该及时“收手”,带着鱼和鳖尽快回家了,但是他们还是不满足,依然让小奥帮忙看着鱼,要到对面去打更多的鱼。如此一来,就导致了发生小奥被咬事件,也最终导致两人想带着鱼走时,村民不允许走,到头来,不仅没有打回更多的鱼,连一条鱼也没有带走,而且差一点惹出更大的麻烦,被公安带走。对于小奥来说,也是这个问题,打鱼人已经许诺给他两条大鱼,“帮我们看着,别吭声,我们走时,会送给你两条鱼,两条最大的鱼”,但是,对此他也不满足,而是提出“我不要鱼,我就要这只鳖”,当打鱼人回绝时,他不惜以告诉村长来要挟对方。也正是这一贪欲,导致了他随后被咬事件的发生。

启示之二:天下太平无战事,解决孩子被咬问题就是最大、最重要、最紧迫的战事。小奥被老鳖咬住之后,大家想尽办法救他,但都无济于事。关键时刻,村里的负责人二昆摸出手机,打了110报警。警察来了之后,起初抱怨他们是故意的。“驴踢着鳖咬着都报警,接下来是不是连母鸡不下蛋、圈里的猪不吃食都要报警?把我们当成什么人了?”尽管他们在二昆的教育下,认识到“人民警察为人民,别说被鳖咬着,就是被蚊子咬着,也可以找我们”,但是他们始终不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在和平时期,在非战时期,在和谐社会,其实解决孩子被咬这样看似很小的事情,就是天大的事,也是最重要的事儿,是每个人都义不容辞的义务。

启示之三:遇到棘手问题头脑一定要冷静,因为任何疑难杂症都有解决的办法。小奥被咬之后,大家一时很是慌乱,先后采取了很多措施,先是爷爷用拐棍乱捣,继而星云姑姑动用镊子,甚至有人要动用枪支,“干脆,我对准这个王八盖子放上一枪”,也有人提议动用电警棍,“那就用电棍搞他一家伙”,然而,这些办法,都不奏效,只能是让老鳖越咬越紧。这让解救时间延长了许久,也让小奥受了更多的苦。最终还是瘦警察富有头脑,他想到了猪的鬃毛。“瘦警察那几根被香烟熏黄了的手指,灵巧地捻动着猪鬃。老鳖的眼睛似乎眨巴了一下”,“老鳖突然闭紧眼睛,尖尖的鼻子打出一个响亮的喷嚏,与此同时,瘦警察抓住小奥的手腕,猛往后一扯,在鳖口里受苦多时的小奥的手指,终于获得了解放。”猪的鬃毛,小小的物件,却解决了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这说明,任何事物都有其软肋,任何疑难杂症都有解决之道,关键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同时也说明,懂一点生活的常识和基本技艺是多么重要。

启示之四:生活在世间,各种生命之间唯有互相体贴、互为放生,天下才能实现真正的太平。小奥被解救之后,论说应该对老鳖下一个狠手,以解被咬之恨。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继续坚持原有的放生想法,祈求大家将老鳖放掉。当老鳖被放掉之际,村长二昆发现,老鳖的后背上居然有字:“这是天,这是下,这是太,这是平,天下太平。”“咱们村叫太平村,这个湾叫太平湾,抓了个鳖叫太平鳖。”当老鳖消失在水湾之后,人们在二昆的带领下,齐声高喊:“天下太平!”这是一个美好的寓意,也是一个很好的象征。它说明,只有互为尊重、互为放生,才能看到“天下太平”。

 

《红唇绿嘴》:令人深思的故事和箴言

 

中篇小说《红唇绿嘴》是号称“高参”或著名“公知”的农村妇女覃桂英极为荒诞不经的人生经历,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作品披露的那些鲜为人知的故事,以及故事中所总结的人生箴言。主要包括:

——令人瞠目结舌的“教育观”。覃桂英的老爹覃老九作为贫农代表管理学校,居然管理出了“经验”,成了管理学校的模范。他在给全县管理学校的贫农代表讲话时,谈到了自己独特的“教育观”:“决不能让那些地、富、反、坏、右的后代们读书识字,不但不让他们的儿子孙子读书,他们的子子孙孙也不让读,这样就能保证我们的江山不变颜色。”如此“教育观”可谓闻所未闻,是那么决绝,又是那么可怕。几千年前的孔夫子都提倡“有教无类”,没想到进入新社会的贫农代表居然如此愚昧、如此狠毒、如此偏执!

——把牛皮吹到大海里的人。“我”陪母亲住院时,住在同一个病房里的“男工作队员”是个大吹。夜晚来临,为了炫耀他的权势,大吹特吹起来。他说,他小姨从南美给他寄来了龙舌兰酒还有魔鬼辣椒。他说那种辣椒之辣无法想象,他曾把一根辣椒悄悄地扔进青岛栈桥下的海水中,第二天早晨海面上就浮起了一层肚皮朝天的鱼,人们把这些鱼捞回去煎着吃,吃一口鼻子就往外蹿血——如此吹牛,前所未闻。后来,这人居然好当了副县长。这样能吹的人,担任如此要职,难道不怕祸害工作、祸害百姓吗?

——超出极限思维的“买卖”。覃桂英在微信里向表哥莫言推销一种买卖。她说:“我还有奇货可卖,卖大钱。我给你十天时间,让你打着滚想,如果你能想出我卖的奇货是什么,我趴在地上学狗叫给你听。”原来,她卖的不是别的东西,而是“谣言”。“告诉你吧,表哥,我卖谣言!对,卖谣言,价钱因人而异。我卖的谣言都是正能量满满!”“想知道是什么谣言吗?”“好,告诉你:他老婆收了为乡政府建围墙的包工头的三万块好处费,被他一顿暴打,打得他老婆下跪磕头求饶!后来他老婆瘸着腿去给包工头退了钱。”如此“买卖”,的确颠覆人的认知。对此,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的社会到底怎么了?

——关于坏人的至理名言。表哥的儿子谈起覃桂英时,总结说:“我想,真正可怕的坏人还不是那些知道自己坏的人,而是那些不知道自己坏反而认为自己很正确很好的人。那些知道自己坏的坏人的心里还存在着良知,所以还知道自己的坏,而那些不知道自己坏的坏人,心里只有自以为是,他永远都以为自己是正确的,他永远都认为别人欠他的,他永远都在恨别人、骂别人。”这是彻心之悟,也是至理名言。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坏人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而是大有人在。

 

《火把与口哨》:若隐若现的艺术象征

 

中篇小说《火把与口哨》是一部最难把握,也最难解读的作品,很难说作品的主题是什么,究竟表达了什么。但从火把和口哨两大意象物中,似乎能让人读出某种象征、某种内涵和某种能指。

口哨——作为一种民间艺术——象征美的魅力与力量。

口哨,是一种民间艺术,属于美的范畴,显示了艺术之美的独特魅力和力量。首先,口哨促成了爱。三叔是一位民间艺术的高人,因为他吹口哨达到了很高的境界,从而影响和改变了他的命运。三婶之所以爱他,之所以肯嫁给他,即便他去世之后,依然爱得那么撕心裂肺,痛彻骨髓,除了源于他曾经帮助过她的父亲,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因为他擅吹口哨,而且三婶也会吹口哨、喜欢吹口哨。“天哪!这是三婶吹口哨!三婶竟然也会吹口哨!三婶果然会吹口哨!”“由此我也就明白,尽管三叔有恩于她的养父,但让她下定决心嫁给三叔的最重要的原因,也许是共同的特长和爱好,这看似简单实则深奥实则变幻无穷的口哨。”如果没有口哨,也就没有他们的爱。

其次,口哨促成了义。三叔当初去三婶家拉嫁妆时,曾遇到三个到三婶店里“耍妖”的青年,但是,当三叔吹起了口哨,他们当即服软。不仅如此,三叔还借机请他们帮忙,让他们帮着装上嫁妆,而且成了很好的朋友。当轮胎被扎之后,又是三个青年帮他们将轮胎修好。这一切,是因为什么?恐怕主要还是口哨的魅力。不仅如此,三叔结婚时,五个名字带“耳刀旁”的人,在沙窝村结拜为“沙窝五耳”,成为肝胆相照、生死与共的兄弟,其中的主要媒介便是“口哨”。那五个“耳”字,不仅仅是一种巧合,而是暗含着耳朵与声音之间的亲密关系。

第三,口哨促进了善。一定程度上,这种民间艺术的美,还紧密地连接着最基本的善。当初,三叔在火车站救助三婶的父亲,就源于这个口哨爱好者内心的善良。“他们是懂音乐的人,我觉得懂音乐的人大多数都是感情丰富、心地善良的人,所以,即便他们后来我知道他们做过坏事,也没有改变对他们的良好印象。”会吹口哨的人一般都善良。这也可以看作是音乐的魅力,艺术的力量。

火光——作为一种光明能量——象征善的感召与力量。

那座被烧掉的教堂,是一种意象。村边的那座教堂,也是一个传播知识的学堂,还是宋老师、“我”和很多人喜欢的地方。然而,它却毁于一场大火。虽然它已经不存在了,但精神还在,梦境还在,光亮还在。“烈火熊熊如火炬,照亮了大地与天空。”这样的描述,其实潜含着某种1深层的含义。

那个独特的梦境,是一种意象。“我”做了一个梦,一个有关教堂的梦,一个有关教堂里壁画的梦,一个有关母狼肚皮下两个孩子的梦。“天亮后我将这个梦告诉了三婶,我看到三婶的眼睛里闪烁着异样的光彩,我知道三婶相信这个梦,我也相信这个梦。”后来,他们根据梦境去寻找,果真找到了狼,也找到了失踪的孩子的衣裳。这说明,这个梦,是神灵的一个启示,也是来自教堂的一个启示。

三婶特制的火把,也是一种意象。源于狼害怕火和光的传说,三婶特意制作了两个大大的火把,“三婶将捆绑了一层布条的狼牙棒放到锅里翻滚浸泡,然后提出来晾干。”“三婶在晾干的狼牙棒上,又缠上一层棉絮条。然后再用铁丝缠两道。”“三婶将缠了棉絮条的狼牙棒放到蜡水里翻滚浸泡。””就这样,一层一层地裹,一层一层地缠,一层一层地浸泡,最后制作出两根前头粗大,提起来坠手的”火把;并且让“我”带上一个大大的手电筒。果然,那狼害怕火把,也害怕光照。“在强烈的手电光和两支火焰凶猛的火把照耀下,那一窝狼,紧紧地贴在一起。”三婶“挥起斧头,对那公狼的脑袋劈下去,那两只碧绿的眼睛瞬间熄灭了。”在这里,狼怕火光,怕照明,也是一种意象,一种暗示。它暗示了火光和光明的某种来源,只有深刻体会才能知道它的滥觞。

《晚熟的人》莫言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20年8月第一版

责任编辑: 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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