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辞典
□ 逄春阶
我不喜欢带笔。有一次要记个东西,找不到笔,抓耳挠腮。90后学生、被称为娜姐的小徐看到了,送我一支钢笔。
我把笔拿回家,妻子一看就笑了。说,你的学生很有创意,照着你的体型挑的,矮胖墩,大鼻小嘴,矮粗笨拙之物。确实是,钢笔的体型有点像我。给小徐微信,小徐说,师母真这样说的?哈哈。
钢笔放在写字台上,一开始,拿起来用的时候少。抬手就在电脑上打字,哪还顾得上笔啊。记笔记时,用钢笔歪歪扭扭划拉几下,很明显是应付。可是,你一天不用,那支笔就捣蛋,需要不停地甩,然后使劲地划,才出水。有时得甩二分钟,我很烦躁,干脆就不用了。
打字打累了,猛抬头,看着憨态可掬的钢笔在笔筒里立着,又忍不住拿起来。第一天用,第二天不用了,笔就又捣蛋。
有天早晨,瞥见黑钢笔帽在晨曦里闪着光泽。我突然明白,其实,这支笔在给我上课呢:天天动笔,不能懒惰;你要偷懒,我就捣蛋给你看。
以后就天天早上用笔,那支笔再也没捣蛋。这支笔是黑色的,很严肃,严肃得像哲学家,不苟言笑。它让我记起了哲学家熊十力写给北大弟子张中行的条幅:“每日于百忙中,须取古今大著读之,至少数页,毋间断。寻玩义理须向多方体究,更须钻入深处,勿以浮泛知解为实悟也。”
我现在翻看名著,有些句子,就用这支笔记录。
可是用笔多了,就需要打墨水,有时一天就要打。一打墨水,我的手指头就会染黑,需要用肥皂洗几次才掉。这支笔,真是太讨厌了,太烦人了。赶紧没好气地舍弃它,改用圆珠笔。可是,圆珠笔写出来的字,总觉得没有质感,肤浅、轻飘。
烦躁过后,看着笔筒里的笔,觉得它又在教训我:要耐烦,要耐烦,一不耐烦就完蛋!
原来这支笔,是磨我的性子的啊。
一边想着,又一笔一画抄出《中庸》中的句子。这支笔今天格外滑顺:“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
我是靠一支笔吃饭的。感谢那支笔,时时提醒我。也感谢美女小徐同学,你这没心没肺的娜姐,还记得那支笔吗?
元旦到了。感谢帮助我的所有人,所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