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优配强乡村振兴基层带头人
济南大力推进“头雁队伍提升”行动

选优配强乡村振兴基层带头人

2019-10-31 大众日报 09版

  □ 本报记者 晁明春
  “坚持以组织振兴引领推进乡村振兴,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为目标,建立健全履职评估、调整选配、人才储备、激励保障工作机制,着力建成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业绩过硬、作风过硬、口碑过硬的新时代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努力形成以40至55岁干部为主体、整体素质不断提升、老中青梯次配备、后备力量储备充足的带头人队伍建设格局,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这是济南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 “头雁队伍提升”行动选优配强乡村振兴基层带头人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建立“头雁指数” 明确10条“底线”
  记者看到,济南市首先建立了“头雁指数”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忠诚指数、能力指数、担当指数、口碑指数、律己指数”5类18项刚性指数。既明确干部评价标准,也为选任干部提供遵循依据。如对年龄60岁以上、高中以下学历、缺乏致富创业经历以及未兼任村委会主任的,均给予减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加快推进干部队伍优胜劣汰。
  济南市明确了应当及时调整撤换的10条“底线”。把年龄偏大、村庄发展多年没有起色、群众不满意等定性评价,量化为“60岁以上评定为基本胜任”“连续2年考核在镇(街道)排名后5%”“连续任职6年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3万元”等硬性指标,形成具体明确的干部“下”的标准。
  济南市决定,将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上提一级”由区县管理。在调整撤换、选拔任用等环节,均由区县组织部门审批备案。同时明确,新调整选配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党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拓宽用人范围 加快队伍更新换代
  济南市提出,通过本村选任、回引能人、下派干部、跨村任职4种渠道,拓宽选人用人范围,加快队伍更新换代节奏。
  一方面,以镇(街道)为单位逐村摸排,挖掘本土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到强村强企挂职锻炼,在县、乡涉农部门跟班学习等方式,推动迅速成长成才。另一方面,积极吸引在外能人回村任职。从各类群体中筛选一批优秀人才,根据村庄需要确定回引对象,逐人落实回引措施。凡回村任职的,连续2年每年拨付不少于10万元引导资金,既增强回村吸引力,也帮助在外能人回村后迅速打开局面。
  同时,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以县乡机关后备干部为主选派。在培养锻炼上,对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原单位干部调整时优先选拔使用,优先推荐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在待遇报酬上,是机关事业干部的,参照第一书记落实工作经费、发放派驻工作补助;是退休干部、专项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的,参照村干部标准落实待遇。
  此外,推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任职期间待遇报酬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50%。通过推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力度,更好推进村庄合并。
  济南市还要求,加快培养储备后备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愿意扎根基层的原籍大学生,到村担任“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作为村干部后备人选重点培养。2020年起,市里连续3年每年列支1000万元补助经费。加大对在外创业人员、大学生、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引导扶持力度,对表现优秀的返乡创业人才,及时列为村干部后备人选。按照每村不少于2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0岁左右的每村1名等标准,建立“村干部后备人才库”。
明确4项奖励 激励担当作为
  济南市将加强基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聘请全国全省明星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头雁导师”,组织全市“乡村振兴好书记”每人每年定向帮带1至2名年轻村党组织书记;依托示范村,每个区县打造3至5处“乡村振兴实训基地”;按每村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补助村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
  提高报酬待遇。除基本报酬外,明确4项奖励:“业绩考核奖励”,最高一档高于区县平均水平30%—50%;“星级补贴”,对党组织评为五星级的给予奖励;“晋位奖励”,对新调整选配、任职两年内所在村由后进变先进的,一次性发放不低于1万元;“集体经济收益奖补”,从当年增幅中拿出20%给予奖励村班子成员,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经测算,表现特别突出的村党支部书记,仅年底奖金最高能拿到2.5万元左右。
  强化政治激励。今年,全市评选300名左右“乡村振兴好书记”,在任期间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奖励。今后每2年评选一次,形成“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