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发展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
教育部与我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

为高质量发展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

2020-01-15 大众日报 02版

聚焦国家“职教高地”建设
  ●对“5个办学自主权”实行事后备案,将办学自主权真正还给学校
●支持山东把现有半数左右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
●重点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50所左右高水平中职学校
●职业院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打造高水平教师引进“绿色通道”
  □记者 王原 报道
  本报济南1月14日讯 今天下午,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举行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新闻通气会,就《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下称《意见》)进行解读。
  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新旧动能转换,需要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2019年7月,山东确定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探索确立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为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省教育厅总督学邢顺峰表示,适应这一要求,《意见》提出许多创新措施。对“5个办学自主权”实行事后备案,将办学自主权真正还给学校,把责任落实到学校,即是其一。比如设立内设机构、确定用人计划、教师招考标准及程序等,院校均可自主确定,实行事后备案,不用再搞“审批性备案”。
  此次《意见》的另一重要突破,是搭建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立交桥”。邢顺峰说,过去学生和家长不愿意就读职业院校,一个根本原因是看不到出路,看不到发展希望和机会。《意见》提出优质高职骨干专业可以办本科教育,支持山东把现有半数左右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可与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职业教育本科生、专业硕士;让中职生和高中生“双向流动”,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
  着力增强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是《意见》用力之处。我省将重点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50所左右高水平中职学校,教育部滚动支持山东20所左右高职学校列入“双高计划”。为推动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意见》提出建设产教深度融合的校企命运共同体,让企业成为重要办学主体,并出台“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可抵免、建设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区(园)”等具体措施。
  “职业院校选拔教师,过去注重‘能说的’,然后才是‘会做的’,造成了‘黑板上开拖拉机’。现在则一定要从‘会做的’当中选出‘会说的’,建设一支群英荟萃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教育部职成司司长陈子季说。《意见》提出,支持1-2所院校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分专业支持一批高水平工科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业界优秀人才可通过直接考察担任专任教师,落实职业院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打造高水平教师引进“绿色通道”。
  为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意见》提出,各设区市分别制订“一市一策”实施方案,各级政府把职业教育作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对其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