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进入伏季休渔期

山东进入伏季休渔期

“全要素”管控船、港、人、厂 “全链条”打击违法行为
2022-05-01 大众日报 03版
  □记者 毛鑫鑫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山东海警局日前联合召开全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记者获悉,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根据伏季休渔相关规定,应休渔渔船必须于5月1日12时前进入船籍港或指定渔港停靠休渔,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严禁外省籍渔船休渔期间在我省港口和管辖海域停靠。所有装有船位监测终端设备的渔船在航行、移泊和停港过程中,应全程开启设备,严禁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出借和转让。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等渔业资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禁用渔具。严禁为休渔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严禁收购、运输、转载、代冻、销售和加工非法捕捞、无合法来源的渔获物。
  伏季休渔管理要素多、环节多、链条长。我省将“全要素”管控船、港、人、厂,“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非法渔获物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渔业劳务中介、非法修造渔船、非法补给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网格化管控,以渔船、渔港包保责任制为基础,做到定港、定船、定人,确保连得上、看得见、管得住。对重点码头、港口、停泊点等开展拉网式、多轮次、大密度清查,加强港口补给管控,严厉打击为非法捕捞渔船、涉渔“三无”船舶提供补给服务的行为。同时,全面核查船舶修造企业建造、维修、销售等台账,结合视频监控对修造船舶全程监管,严禁为违法制造、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业船舶提供场地、设施,从严从重查处建造、改装和维修涉渔“三无”船舶、假号套号船舶行为。
  今年,农业农村部批准我省对海蜇、毛虾、鱿鱼和金钩海米虾共4类特殊经济品种实施伏季休渔期专项捕捞,涉及刺网、围网、张网、拖网等多种作业类型渔船1500余艘。为避免其他渔船浑水摸鱼、违规出海,我省将对相关专项捕捞渔船严格许可作业时间、严格限定作业海域、严格限定作业类型、严格限定作业网具、严格定港上岸、严格限额捕捞。
  在抓好休渔“管”的同时,我省也将加大“养”的力度,持续开展增殖放流。今年6月6日“全国放鱼日”,我省将组织特色放鱼活动,进一步完善云放鱼、规范化放流等措施,全力完成年度全省增殖放流“70亿单位”既定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