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

山东政法学院: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

2022-05-19 大众日报 12版
  □林爽
  
  山东政法学院作为省内唯一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的政法类普通本科高校,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持立足于新时代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推动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学校法律援助实践教师团队荣获“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称号,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山东建设贡献山政力量。
  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山东政法学院工作站、山东政法学院法律援助志愿者联络站于2006年10月成立,打通了法学专业教学与社会服务之间的壁垒,学校师生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成为社会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力量。经过多年探索,2016年11月发展成为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诊所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与法学教师“两支队伍”的作用,完成大量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和项目,依法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党的领导,同时接受学校党委和省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成立工作专班组织运行,由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院长担任主任(站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法》《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完善人员管理、办案规程、职业道德、业务培训、监督考核等各项制度,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规范化运行。近年来,学校投资300余万元改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环境,专设了600余平方米工作场所,购置更新软硬件设备,落实按年度拨付专项工作资金制度,确保了法律援助工作场所的专门化和专业化。
  加强“双师型”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学校高度重视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从300余名具有教师和律师双重资格的“双师型”教师中选拔50余名教学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法律援助指导老师,强化对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教学相长,引导学生自觉践行“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理念,让学生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培养和塑造关爱他人、服务国家和社会的情怀和能力。
  创新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融合。法律援助服务为法学实践教学带来鲜活的教学资源,为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创新提供了重要条件。学校根据法律援助要求和法律职业标准,更新完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为特色的“实战型”法学实践教学体系,针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实务工作的主要环节和任务,创新设置法律诊所教学课程模块,累计开设《法律咨询》《民事法律诊所》等10余门法学实践课程,坚持把当事人请进课堂,让学生在“实战”场景下锻炼自我、成长成才。“十四五”以来,2000余名学生参加法律援助服务,接待受理群众案件500余件,提供书面法律咨询6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70余件,调解化解纠纷100余件,全过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件,完成认罪认罚审查见证近300件,深入社区、监狱、工地等现场开展普法宣传100余场,接受教育群众10万余人次,“山政学生法援”抖音平台发布普法短视频作品近200件,把法律送到了千家万户。
  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正式进入“国家法时代”,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山东政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正在围绕该法的宣传、普及和实施,全面深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山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