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前对地下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排查
严密防范中毒窒息事故

8月底前对地下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排查

2022-07-09 大众日报 02版
  □记者 付玉婷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地下有限空间因与外界相对隔离,自然通风不良,稍不注意就会引发事故。为加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省政府安委会近日印发《关于严密防范地下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若干措施》,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有限空间权属单位对地下市政管网、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地下物料储存槽罐及废物废水池等易聚集有毒有害气体地下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排查,到8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全部设置或更新标识牌。
  权属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全面风险辨识与评估,明确基本信息,根据危险因素种类、参数和特性,制定风险管控措施。作业前,权属单位或实施作业单位必须编制翔实的作业方案,并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对发包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发包单位对发包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必须对承包单位的作业方案和实施的作业进行审批和管理。承包方对其承包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齐配全作业所需的通风、检测等设备设施,严格落实作业安全技术规程。除市政公用工程、工贸行业要严格执行相关领域已有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涉及地下工程、检查井室、地坑等没有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尽快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于12月底前完成制定。
  具有季节性特点或者特殊规律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开展一次针对性应急救援处置实战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效性。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必须全过程组织指挥,监护人员必须监督作业方案执行并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离岗。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装备,设置警示标志。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禁不佩戴任何防护装置进入有限空间施救,严防外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防止伤亡人数扩大。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把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组织落实情况纳入监管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凡发现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档案的一律依法处罚,对强令冒险作业等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