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政府立法工作指引

山东出台政府立法工作指引

2024-01-05 大众日报 02版
  □记者 戴玉亮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政府立法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养高素质立法人才,省司法厅近日编制出台了《山东政府立法工作指引》,为政府立法工作者进行“自我培训”提供全流程、全要素业务支撑和智力保障。
  据了解,《指引》用七个部分13万字对政府立法工作进行全链条指引、全流程覆盖、全方位规范,填补山东政府立法培训指导领域空白,实现全省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指导有载体、规范建设有依托、能力提升有抓手,助力全省政府立法工作提质增效。
  《指引》以立法程序规范、立法技术规范为重点,辅之以政府立法基础知识,立法宣传、法规规章汇编、立法资料保存等有关工作规范,以及人才、信息化、制度机制、经费等有关工作保障,对政府立法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解析。
  聚焦立法程序规范,《指引》对政府立法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等法定程序及立法后评估、规章清理等立法活动进行梳理。通过细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固化工作经验,对每一项程序和环节进行条分缕析,明确具体内容、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并设计工作流程图9张、各类参考格式文本41份、文书范本4份。
  据介绍,《指引》针对立法工作中经常遇到、带有普遍性的标题结构、条文表述、立法语言、修改废止形式等技术层面问题,总结提炼出一套科学合理、系统全面的立法技术规范,结合本省法规规章立法实例提供典型示范条文,便于对照理解,快速查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