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首批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

我省公布首批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

10个县(市、区)上榜
2024-03-12 大众日报 05版
  □记者 方垒 实习生 曲丛林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省水利厅近日公布2023年度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名单,全省共有10个县(市、区)上榜。
  我省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创建工作于2023年启动。在各市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复核和公示,平阴县、青岛市城阳区、淄博市淄川区、滕州市、烟台市蓬莱区、济宁市兖州区、新泰市、临邑县、阳谷县、巨野县被认定为2023年度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
  开展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工作,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进一步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省已创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132个,居全国首位。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加大示范县创建力度,每年评选10个示范县(市、区),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