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上网来|中央提出的“三次分配”,如何助力“先富带后富”

大众日报记者 马清伟 崔凯铭

2021-08-31 06:15:0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会议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这标志着“三次分配”正式升级为国家基础性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大历史性意义。

准确理解三次分配的科学内涵,系统把握三次分配的性质特点,对于明确三次分配的重要地位,发挥三次分配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何为“三次分配”

马克思主义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国民收入分配理论,是建立在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划分的基础之上的,其理论基础是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认为,一个社会物质生产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即社会总产品。社会总产品在物质形态上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价值形态上分为这一时期已经消耗掉的不变资本的价值、可变资本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三个部分。从社会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用以补偿耗费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以后,剩下的就是一个社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国民收入。

国民收入首先要在物质生产部门内进行分配,形成物质生产部门内劳动者的工资,以及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获得的利润、借贷资本获得的利息和土地所有者获得的地租。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后,还要通过国家财政预算和服务费等形式,在社会其他阶层中进行再分配,形成非物质生产部门中的劳动者、资本所有者以及警察、军人、公务员等的收入。这些收入是物质生产部门内的工资、利润、利息和地租等收入转化而来的,所以是派生收入。

马克思主义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理论,探明了国民收入的来源,揭示了收入分配关系的本质。一个社会的分配关系,决定于生产关系;分配关系则反映生产关系的性质。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收入分配,服务于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

关于“三次分配”,厉以宁教授认为,一次分配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二次分配是由政府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侧重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这一收一支所进行的再分配;而三次分配则是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

综合学界观点,三次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基础上,分配主体自愿的,以募集、捐赠和资助等无偿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再分配。三次分配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分配主体的自愿性。三次分配是经济主体发自内心的自愿性行为。这种分配,既不存在政治上强制,也不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是人本质的内在驱动。

价值取向的向善性。三次分配是在特定的道德、文化和价值取向下进行的分配,根植于人类本质中的向善动机。个人的向善动机源于人的本质,但在很大程度上受其成长发展的社会环境影响。

分配对象的精准性。三次分配是对需要帮助、救济的特殊群体而进行的分配。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总是面临这样和那样的风险。从整个社会来讲,究竟哪些人会遇到风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一旦风险来临,需要救助的对象则是确定的,这就决定了三次分配的精准性。

分配过程的示范性。三次分配是“先富带后富”的一种形式,是先富的群体对还没富裕起来群体或遇到暂时困难群体的一种扶持和资助,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具有示范性。三次分配不仅体现先富的引领、带头作用,还体现在被扶持资助的后富致富能力的增强上,体现在后富赶先富,先富更富裕的良性循环上。

分配结果的共富性。三次分配主要是对遇到的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体进行的保障性分配,是对后富群体的资助性分配。分配的出发点和结果都是共同富裕。

初次分配是基础,再分配是主体,三次分配是补充

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在整个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初次分配是基础,再分配是主体,三次分配是补充。

初次分配是国民收入分配的基础。物质生产部门内的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借助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创造出了新的价值,形成了社会赖以分配的国民收入。这些国民收入,首先以工资的形式归劳动者所有,剩下的部分作为劳动的剩余,在物质生产部门内的相关者之间进行分配,形成了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基本格局。这是进行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基础。

再分配是国民收入分配的主体。社会中除了物质生产部门还存在大量的非物质生产部门,它们是社会生产和生活所必须的。非物质生产部门尽管不创造新价值,但它们能够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提高人们的精神素养,是社会发展所必须的。初次分配所形成的收入,必须通过财政预算和服务费支出等形式,满足非物质生产部门各阶层的需要。再分配既有政府预算分配,也有服务费支出分配;既有依靠国家力量的强制性的分配,也有相互交换行为的有偿分配。点多面广,内容繁杂,是整个国民收入分配的主体部分。通过再分配,基本上形成了整个社会国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格局。

三次分配是对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进一步调整。在共同富裕的征途中,有先富和后富的内在逻辑。先后带后富是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三次分配是先富带后富的具体形式。社会充满不确定性,人们在生产生活中总会有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风险出现。应对风险后果,除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还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需要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公民追求社会价值的实现。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也会形成国民收入的三次分配。三次分配填补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短板,是国民收入分配的进一步调整和有力补充。

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是相互联系的。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初次分配起基础的决定性的作用。初次分配决定分配的内容、分配的规模和分配的效果。再分配是初次分配的继续和进一步实现,三次分配和再分配都决定于初次分配。同时,再分配和三次分配,对初次分配具有反作用。

总之,三次分配是对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结果进行的一种再分配,是对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涉及不到的领域和范围进行的再分配。从本质上讲,它分配的仍然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生产的新价值。三次分配体现生产关系的本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阶段,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坚持自愿原则,不搞“杀富济贫”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意味着中国国民收入分配进入新的阶段。稳定推进三次分配,全面实现共同富裕,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收入分配领域的重大任务。

完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为三次分配奠定收入基础。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是三次分配的前提,是三次分配的起点,对三次分配起决定性的作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效率决定三次分配的规模,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公平程度,决定三次分配的难易程度。应该走出“初次分配讲效率,再分配讲公平”的误区,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发展理念,一方面将蛋糕做大,另一方面将蛋糕分好。三次分配只能是前面两次分配的调整和补充,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领域的过大收入分配差距是不可能通过再分配调整过来的。

加强理想信念和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三次分配奠定思想基础。三次分配以主体志愿为原则,以助人为乐、利他向善的价值取向为前提。价值观的形成,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培养教育过程。中华民族素有广济善助的优良传统,扶弱济贫、救急帮困的价值理念早已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形成三次分配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是三次分配的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加强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是三次分配价值取向形成的必由之路。有了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公益热情和慈善文明,“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和谐局面就会形成。

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优化三次分配路径。三次分配是今后我国基础性收入分配制度安排的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共同富裕的要求,壮大分配主体,完善分配制度,畅通分配路径。一方面,使分配财富的提供者有正义感、荣誉感、成就感、幸福感;另一方面,使受益者有安全感、归属感、上进感、奋斗感;同时,对利用三次分配实施偷税漏税、逃避社会责任、攫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作者:董长瑞,系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点基地首席专家)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马清伟 崔凯铭 整理报道)

责任编辑: 马清伟 崔凯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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