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诠释

大众日报记者 张浩

2022-08-30 06:47:59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诠释

□王秋波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最新理论概括,也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探索中国式民主模式的继承与创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在“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专题中对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系统凝练,深刻阐明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作出了中国贡献。

过程性人民性有机统一的民主

民主作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人类社会历经千百年探索形成的政治形态。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政治文明,以民本思想为代表的传统政治理念,蕴含着丰富的民主因素。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

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并领导人民为之进行不懈斗争。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从建立“三三制”为原则的抗日民主政权,到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形成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整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完整的参与实践是实现人民民主人民性的现实基础,如果离开了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民主就会滑入“形式民主”的陷阱,更不用说人民性的保障与落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探索人民民主完整的参与实践中把过程性与人民性统一起来就成为题中应有之义。人民民主不仅体现在民主选举环节,还体现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多个环节,由此,在完整的参与实践的推动下,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日常政治生活中就获得了广泛性、持续性的参与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对人民民主实践经验的全新总结,体现了民主的过程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

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的重大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开辟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又明确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具备完整的制度程序,突出强调了民主的全过程、全方位、持续性、整体性,已经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民主链条,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民主环节协同并举,真正实现了人民民主全覆盖。

具体来讲,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就是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一个完整的政策链条包括议程设置、政策选项的准备、决策、政策执行和评估等环节,是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机衔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方位”,就是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民主体系,推进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就协商民主而言,“全方位”意味着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等七大协商渠道的全面发展和它们之间的有机联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体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覆盖”,一是民主主体的“全覆盖”。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必须将全体人民都纳入民主过程。二是参与内容的“全覆盖”。大到国家的立法,小到邻里之间的繁琐小事,都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来加以解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体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由此,我们可以真切地体会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它保证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保证了党和国家每一项立法、决策都体现人民意志、符合人民意愿;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它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保障全体人民都能有效参与人民民主实践,最大限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民主,它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让全体人民参与各层次、各领域、各方面国家治理活动,将人民意志有效转化为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总之,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更加坚定了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自信。

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手画脚来评判。国际社会哪个国家是不是民主的,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来评判,而不应该由自以为是的少数国家来评判。”这就是说,就一国评价而言,该国人民最有发言权;就国际社会评价而言,国际社会的绝大多数国家才有发言权。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八个能否”及“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为客观评价标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都是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其集中体现。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们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因此,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深化对民主的科学认识,必须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在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在党和国家机关各领域各层级工作上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在实现全面性中彰显人民性,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

人民对包括民主在内的美好生活的需求,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的逻辑起点,全过程人民民主顺应了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新期待。与西方一些国家选民至上的虚假政治修辞不同,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逻辑起点,以人民的权益和诉求为基点,统筹社会总体利益安排,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利。并在此基础上,不懈探求人民生活的真实诉求,聚焦实现民主诉求的着力点,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在持续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中真实体现人民的主体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最新制度形态与理论升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彰显出独具特色的制度特质与显著优势,既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也体现了全人类对民主的共同追求,是在全人类民主传统基础上结出的璀璨果实。

[作者系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山东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地研究员]

责任编辑: 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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