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间15—30平方米,济南市将建设1万间零工公寓

大众日报记者 段婷婷

2022-08-08 22:38:48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为有效解决零工人员融入城市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零工人员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零工公寓的实施意见》,指出自2022年起,分阶段推进零工公寓建设,第一阶段先行建设5000间零工公寓,根据需要逐年增加建设数量,力争全市建成零工公寓10000间以上,满足零工基本住宿需求。同步推进零工公寓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体制机制。

各区县政府力争在1—2年内完成第一阶段建设任务,同时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零工公寓建设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结合本辖区零工市场发展状况和零工人员数量,逐步扩大建设规模,不断完善运营管理模式,构建零工住宿实名信息库,建立规范化、标准化运营管理体系,实现零工住宿有人管、求职有人帮、服务有保障。

零工公寓建在哪?《实施意见》要求,零工公寓需科学规划建设。选址布局方面,在规范零工市场的基础上,有序开展零工公寓建设工作。有条件的区县应当对零工公寓、零工市场实行同步选址,在布局上区分务工求职区域与居住区域,实行闭环管理。不具备同步选址建设条件的,应当选择靠近零工市场、交通便利的地块建设零工公寓。

零工公寓什么样?功能定位方面,零工公寓应当满足零工人员基本住宿和公共服务需求,在确保安全、舒适、卫生、方便、经济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居住环境,提升服务功能,为零工人员打造“温暖之家”。

建设规范方面,全市零工公寓应统一名称,统一标识,户型设计一般为集体宿舍形式,每间建筑面积在15—30平方米左右,可设置2—8人间等不同标准,配备符合标准的独立(公共)卫生间和盥洗室,并配套建设文化和娱乐设施。具体建设标准及质量要求参照国家有关宿舍、旅馆建筑项目建设规范以及消防安全标准等规定执行。

零工公寓如何收费?收费标准方面,突出公益属性,住宿费实行动态调整,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应当符合“可负担、可持续”要求,低于同地段市场价。

零工公寓房源从哪里来?《实施意见》指出,鼓励盘活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存量闲置房屋,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等多种形式拓宽零工公寓房源筹集渠道。结合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增加零工公寓房源供给。有条件的区县政府可利用新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城中村保障房用地等建设零工公寓。允许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零工公寓。

独立用地的新建零工公寓,采取政府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使用非财政资金建设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金扣除国家、省规定计提后,全额拨付所在区县,专项用于零工公寓建设。

谁来建?建设资金谁来出?《实施意见》指出,强化政策支持,充分运用相关奖补政策,鼓励政府平台、国有企业等主体参与零工公寓投资建设,引导房地产企业、租赁公司、安保物业服务公司等市场主体参与零工公寓建设管理。支持市场化运作,允许通过加挂牌子、政府补贴等方式共建零工公寓。

零工公寓建设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新建、改(扩)建零工公寓建设项目按照建筑面积分别给予3000元/平方米和1500元/平方米的补助。运营费用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另行制定。各区县应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采取发行专项债券等形式多方筹措资金。

有何政策支持和税费优惠?新建、改(扩)建零工公寓项目需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参照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政策予以优惠。新建零工公寓不具备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须办理易地建设手续的,可免缴易地建设费。新建、改(扩)建零工公寓项目,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后,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价格按照民用标准执行。

优化审批程序,各部门按照济南市“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加快推动零工公寓建设。

零工公寓谁来运营?各区县可自主管理运营,也可与其他主体合作运营管理。鼓励引入政府平台、各类企业、协会机构等市场主体,完善零工公寓日常运用管理标准化机制。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段婷婷 报道)

责任编辑: 李忠运 王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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