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宪正等5人恶势力团伙案一审宣判
大众日报记者 晁明春
2019-12-26 09:28:42 发布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12月25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金宪正等5人恶势力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槐荫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金宪正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与历城区人民法院原判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保险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六万元;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吕鹏鸣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马在岐、马冲、金越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起至2015年,金宪正纠集吕鹏鸣等多人,为获取非法利益,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在槐荫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该案已于2018年9月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保险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后在刑罚执行期间发现,2015年10月10日,金宪正指使吕鹏鸣、马在歧、马冲、金越等人,采取堵门、威胁、恐吓、踢踹客房门等手段,滋扰槐荫区张庄路351号正常经营的7天连锁酒店,驱赶酒店内客人,严重扰乱酒店正常经营。
据法庭调查,2006年10月,济南瑞丰餐饮有限公司租赁济南森林公园管理处位于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351号的西综合楼经营7天连锁酒店及其他企业,租赁期至2015年3月
31日,合同到期准备继续承租并续交了租金。在济南森林公园管理处对该楼进行房屋租赁招标过程中,时任济南市槐荫区后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窦士刚(另案处理)通过非法手段使其经营的山东爱婴投资有限公司中标,双方约定窦士刚房屋装修从2016年3月3日开始。窦士刚为了早日使用上述房屋,指使被告人金宪正找人将正常经营的7天连锁酒店清出,金宪正同意。
为了给金宪正清房找到借口,窦士刚与金宪正签订了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同年10月
9日,金宪正指使其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告人吕鹏鸣及被告人马冲将窦士刚提供的书面限期搬离通知送给7天连锁酒店前台服务员,并张贴在7天连锁酒店门口。后指使本村联防队员被告人马在岐、金越、马冲跟随吕鹏鸣到7天连锁酒店驱赶酒店客人及工作人员,阻止酒店正常经营。次日上午,吕鹏鸣驾车载乘马在岐、金越、马冲赶到7天连锁酒店,吕鹏鸣用汽车将酒店大门堵住,用U型锁从里面反锁大门,要求工作人员停止经营立即搬走。他们采取在酒店大厅吃饭喝酒、吵闹、轮流值班看守门口不允许客人入住酒店等手段扰乱酒店正常营业,吕鹏鸣还光背露出大片纹身对工作人员及客人进行滋扰、恐吓。
10月11日晚上,在金宪正的指使下,吕鹏鸣带领马在岐、马冲、金越敲门驱赶入住酒店的客人,并将多个房门踹坏。在他们的恐吓、滋扰下,客人被迫陆续退房离开,工作人员被迫撤离酒店。
10月12日晚上,窦士刚找来搬家公司将酒店房间内的电视机、空调等物品搬走,金宪正指使吕鹏鸣等4人在酒店大厅内看着搬家公司将酒店的电视机、电脑、空调、床铺、桌椅等物品搬到了金宪正位于济南市槐荫区二环西路一公司仓库内。同年10月13日午后4人离开现场。其间,酒店工作人员多次拨打110报警,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匡山派出所民警处警时明确告知吕鹏鸣等人不得采用违法手段解决纠纷,但4人在金宪正的指使下继续实施恐吓、拦截、滋扰、任意损毁、强拿硬要等行为,造成酒店经营不能正常进行直至酒店物品被全部搬离。后上述物品不知去向。经济南市槐荫区价格认证中心对酒店被搬走的电视机、空调、电脑进行鉴定,价值共计64 381元。
本案系金宪正、吕鹏鸣恶势力团伙犯罪的漏罪案件。该案的成功追诉,有利震慑了黑恶犯罪,维护了辖区内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晁明春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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