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
2020-12-02 14:12:51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济南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分别下降39.6%、78.2%、29.9%和53.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降84.5%和35.3%。
据了解,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于2016年底正式启动,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为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五大类。
普查涉及21个职责部门(单位),划分了6344个普查小区,聘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2832人,填报普查报表30多万张,普查信息近770万条。
此次普查围绕污染源“在哪里、排什么、如何排、排多少”等关键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调查对象名录库,采集了重点普查对象的位置、生产装置、产品、产量等基本信息,对其涉及的水、气、固废危废等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去向都进行了详细调查,对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进行了核算,摸清了济南市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
普查结果显示,2017年末,济南市普查对象数量15745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8250个,畜禽规模化养殖场1490个,生活源5771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19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15个。此外,统计汇总机动车保有量235.24万辆,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417.67万千瓦。民航飞机起降架次11.55万次。水污染物排放方面,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7.58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0.38万吨,总氮排放总量为1.25万吨,总磷排放总量为665.86吨。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03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1.88万吨,颗粒物排放总量为4.72万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6.42万吨。
与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济南市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排放结构呈现新趋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分别下降39.6%、78.2%、29.9%和53.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降84.5%和35.3%。虽然两次普查口径有所不同,但在产生量成倍增加或变化不大的情况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放量显著减少,说明济南市近年来主要污染治理效果显著提升。
从各类源分布来看,本次污染源普查数据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相比,实施总量控制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工业源占比下降,氮氧化物移动源占比大幅上升。
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能力增幅明显。“二污普”工业废水治理设施数量由“一污普”的457套增加到1054套,脱硫设施数由199套增加至431套,除尘设施数由1173套增加至10168套,分别提高了130.63%、116.58%、766.84%。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由56座增加至219座,其中: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由47座增加到206座,日处理能力由78.34万吨增加到159.43万吨,增加了103.5%;危险废物处置厂由2座增加到5座,年处理能力由1.06万吨增加到10.97万吨,增加了9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