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去年地下钱庄和洗钱犯罪立案87起,涉案总额超千亿!

2021-05-07 17:25:18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5月7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全省立地下钱庄和洗钱犯罪案件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6名,捣毁地下钱庄犯罪窝点41处,涉案总金额达1098亿元。

近年来,地下钱庄犯罪案件高发多发,作案手法的专业化、产业化、复合化特征突出,并为各类经济犯罪及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暴恐、毒品、贪腐等犯罪提供转移资金、支付结算通道,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威胁国家经济安全。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和公安部有关部署,连续七年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先后破获济南“5.16”非法经营案、枣庄“6.17”非法经营案、潍坊“7.05”非法经营案、德州“7.12”非法经营案、滨州姜某军洗钱案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摧毁职业化犯罪网络,斩断非法资金通道,有力遏制利用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的蔓延势头。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并向新领域、新业态蔓延。其中,三个特点最为突出:一是作案手法隐蔽性、欺骗性强。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花样翻新、手段升级,打着金融创新、网络借贷、资金互助、消费返利等幌子实施犯罪,欺骗性更强。二是涉及领域广泛。商品营销、房产投资、教育培训等传统领域案件时有发生;同时,网络借贷、投资理财、私募股权、养老服务等新兴领域案件多发。三是加速蔓延扩散。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不法分子利用高效便捷的现代通信技术和金融工具,发展人员和聚拢资金,扩张速度更快、社会危害更大。针对上述情况,全省公安机关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打防并举,努力遏制非法集资犯罪高发态势,全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方面保持严打高压。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拳出击、精准打击,统筹依法办案、追赃挽损和维护稳定,最大程度挽回群众损失,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强化防范治理。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充分整合社会力量,强化协作配合,努力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非法集资防范大格局。积极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预警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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