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再出22条政策措施 加快建设工业强市

2021-06-11 13:54:2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6月11日举行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推出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22条政策措施,从培育重点产业链群、扶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产业链融通发展、支持企业绿色和专精特新发展,以及对区县工业强市激励考核等方面,推进济南工业强市建设。

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济南将对新入选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库的,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链主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供应链,按照实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工业和技改重大项目库,在投资规模2亿元(含)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中,每年择优选择一批技术含量高、带动性强的强链补链延链、产业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或替代进口产业化、工业强基工程关键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15%、最高2000万元给予补助。

每年认定一批市级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快速发展初创企业,分别给予其年度对地方主要经济贡献30%、40%、50%的资金奖励,最多连续奖励3年,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加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按照设备投资额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对每获得1个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公告,给予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0个公告车型。

对被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济南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对济南企业首次购买使用经市科技局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按照产品首次购买合同金额(以税务机打发票为准)的10%予以补助,每家单位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符合全省十强产业、全市十大千亿产业的项目优先供地,对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改用地需求,优先就近连片供地。完善土地二级市场系统建设,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利用,鼓励存量工业用地转新型产业发展用地(M0)。

支持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引导园区企业“打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山东电网现行工商业用电价格基础上,对“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为A类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度电补贴2分(高耗能行业除外)。

举办泉城企业优秀人才推荐选拔系列活动,对评选出的“企业优秀经营人才”给予奖励,其中,“杰出经营人才”奖励100万元,“行业领军经营人才”奖励30万元,“突出贡献经营人才”奖励10万元,“企业优秀管理人才”奖励5万元,“企业优秀技能人才”奖励5万元。加大企业家和工匠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发企业和企业人才干事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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