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首起“碰瓷式”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宣判
大众日报记者 张环泽
2023-12-18 16:54:23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近日,枣庄首起“碰瓷式”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在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对张某等9人判处六个月至四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千元到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21年以来,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组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流窜于山亭区、滕州市等地,于夜间在各饭店内及饭店门口寻找酒后驾车人员,尾随其驾驶的车辆,寻找合适的机会,使用碰撞、剐蹭车辆的暴力手段制造交通事故,继而使用恐吓、报警威胁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钱财,有预谋的实施了几十起违法犯罪活动,勒索钱财十余万元,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各自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人认为,虽然本案大部分被害人系酒驾违法人员,但酒后驾驶机动车是否构成违法或犯罪,仅且应当由依法行使公权力的机关予以调查处理,普通公民对违法犯罪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在本案中,各被告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之目的,以报警为手段,胁迫被害人交出钱款,被害人的酒后驾车行为不应成为各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的“借口”,亦不能阻却各被告人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驾车不喝酒,喝酒不驾车”。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环泽 通讯员 赵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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