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行高速|无证驾驶无牌电动车闯高速,咋整?

大众日报记者 吴永功

2021-09-07 11:15:56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8月29日,青岛交警胶州湾高速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胶东国际机场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的白色四轮电动车正在收费口向后倒车,民警见状立即将车辆拦截并把驾驶员王某某带至执法站内进行询问。

驾驶员王某某称,当天其驾驶无牌四轮电动车自平度市出发到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改签机票,改签完毕后想从新机场高速开车回平度。这辆车是自己在2018年花费了2万多元购买的,购车时卖方说这种车不用挂牌就能上路,自己也不懂相关法律便一直开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km/h,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km/h,而这辆电动车最高时速只能达到50km/h,并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且民警通过系统核查发现,驾驶员王某某并未取得任何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王某某将因无证驾驶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同时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处以罚款200元并扣车的处罚。

山东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机动车一定要按照规定登记悬挂号牌,无正规号牌和临时通行牌证不得上路行驶,在购车时更不能轻信卖家的花言巧语,一定要从正规渠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畅行高速”栏目由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大众日报联合出品,主打短视频,营造新看点。设计有高速暖警、高速鉴闻2个子栏目,旨在聚焦高速公路典型执法案例,挖掘齐鲁交警正能量,以案说法,弘扬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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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吴永功 通讯员 王鹏云 报道)

责任编辑: 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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