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新区在行动|持这类证件,也可办不动产登记
2023-12-15 09:54:23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青岛西海岸报
青岛西海岸报/西海岸新闻网记者 仪博文 通讯员 张亚军 李悦
持这类证件,也可办不动产登记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全域“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应用改造
12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正式签发启用。为贯彻落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推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不动产登记领域便利化应用的工作部署,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积极部署,高效落实相关便利化应用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域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系统改造和硬件升级工作。
据悉,申请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无需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时需要留存复印件的,登记人员自行复印,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需要注意的是,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机具识别且在有效期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才认定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请登记时,登记人员录入该证件中记载的汉字姓名或名称及身份证明号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未记载汉字姓名或名称的,则按照《青岛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要求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样式和应用要求;完善不动产登记办事服务指南,明确使用永久居留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持续精简业务材料,提升持证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下一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开辟持证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快速通道”,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助推新区高质量发展。
(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责任编辑: 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