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惠民|区检察院驻村第一书记陈志超:“检察官书记”巧解陈年纠纷

2021-05-17 10:41:33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青岛西海岸报

青岛西海岸报/西海岸新闻网记者 李宛遥 通讯员 黄娜

“多亏了检察官‘第一书记’,我家十几年的矛盾纠纷解决了。”近日,西海岸新区某村村民王某和该村党支部书记将一面锦旗送到了驻村第一书记陈志超的手中,对其帮忙化解矛盾纠纷表达感谢。

陈志超(右一)到村委查找当年的倒包合同。

原来,因土地承包,王某与邻居以及村委发生纠纷,区检察院检察官陈志超驻村后,针对该起矛盾纠纷成立调解工作组,经过近半年的耐心细致调解,最终这起十余年的土地纠纷得以化解。

土地承包引发邻里纠纷

王某提到的这起十几年的矛盾纠纷还得从上世纪90年代说起。

1999年,王某将本人口粮田3.09亩倒包给其所在村村委会,双方约定倒包期限为1999年至2024年,前五年每年每亩倒包费550元,第六年起倒包费按市场最高价格确定。

之后,该村村委按照每年每亩550元的标准支付至今。1999年,该村村委会修建道路,又占用了王某口粮田0.31亩,但未予以补偿。

2006年,王某找到村委反映村集体未按市场最高价格给付倒包费和占地修路问题,为补偿王某,时任村领导研究决定将该村奶牛场南侧3亩多机动田给其种植使用。这一地块原为该村村民李某的承包地,早年倒包给村委会使用。

2019年,李某向该村村委会申请解除了土地倒包协议。但王某提出当年村干部补偿其倒包费的承诺,继续占用该地块,两家因此产生矛盾。

“第一书记”出面调解

2020年,某项目占用了该村奶牛场南侧土地,该村村委会未对王某在该地块上种植的杨树、桃树进行补偿。

王某遂要求村委赔偿其被清除的桃树、杨树,还有三亩多土地的损失。而该村村委会对王某持有的土地倒包合同中约定的“倒包费按市场最高价格确定”提出质疑,怀疑合同是伪造,且以奶牛场南侧土地不是王某承包租赁为由,不同意赔偿。

“村领导班子换了多届,一直也解决不了问题,去年9月,得知村里派驻了第一书记,还是从检察院来的,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此事反映给了第一书记陈志超。”王某说。

了解事情原委后,陈志超一方面联系该村前后两任记账员,从村委财务办公室留存的上千份协议当中找到了当时的合同原本,解除了村委的疑虑;另一方面,通过对奶牛场南侧土地进行实地勘测,查清该地块实际面积为6亩,且王某使用该宗土地没有经过正当程序,因此,其占用该土地应属无效。

然而,村委流转王某承包土地,2006年之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对倒包费予以调整增加,给付标准偏低,后将另一块机动地交由王某使用作为补偿,2019年又同意原承包人将土地收回导致问题复杂化。

探索矛盾化解新路径

陈志超认为,解决问题还应回到根源——对偏低的土地倒包费用予以明确界定补偿。确定了思路后,陈志超及时向乡村振兴工作队进行了汇报,组成调解工作组,多次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对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经过近半年的努力,最终双方互谅互让,商定了合理的补偿价格,王某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终于正式签署协议,这起矛盾纠纷达成化解。

经过此次调解,结合驻村期间了解的相关情况,陈志超认为,由于多方面原因,大量基层矛盾纠纷积压多年,没有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虽然成立了调解委员会,但调解委员会成员由村干部兼任,容易陷入家族亲情等复杂的利益纠葛当中,难以获取足够的公信力。因此,在基层政府和乡村振兴工作队的支持下,陈志超组织筹建了“第一书记真情调解工作室”,制定工作细则,将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力争为乡村治理、矛盾化解开辟出一条新路子。

谋后而定,行且坚毅。陈志超说:“下一步,我们将立足乡村实际,依托工作室,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各类事件,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乡村振兴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 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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